**市宅梧镇生态农业产业体系基础设施及配套工程项目-选田、双龙、**带、上沙供水提质工程(二期)-**带供水提质工程施工 | ||
**市宅梧镇生态农业产业体系基础设施及配套工程-选田、双龙、**带、上沙供水提质工程(二期)-**带供水提质工程施工招标 | ||
更正公告 |
**市宅梧镇生态农业产业体系基础设施及配套工程-选田、双龙、**带、上沙供水提质工程(二期)-**带供水提质工程施工招标
答疑、澄清、补遗、修改通知(1)
各相关单位:
本答疑、澄清、补遗、修改通知书是对“**市宅梧镇生态农业产业体系基础设施及配套工程-选田、双龙、**带、上沙供水提质工程(二期)-**带供水提质工程施工招标”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补遗、修改,与招标文件共同对投标单位具有约束作用。
一、招标文件需作以下修改:
修改位置 | 原内容: | 修改为: |
原招标文件第17页8.1.1“投标人须知”中“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评标委员会构成: 5 人,其中招标人代表 1 人,专家 4人; 招标人代表资格条件: / 。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依法成立的评标专家库随机抽取。 | 评标委员会构成: 5 人,其中招标人代表 / 人,专家 5人; 招标人代表资格条件: / 。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依法成立的评标专家库随机抽取。 |
原招标文件第17页8.4.1“投标人须知”中“评标委员会推荐定标候选人” | 推荐定标候选人数量3名。(在 3、4、5 中选择) 注:如定标候选人不足上述数量时,则按实际数量推荐。 | 推荐定标候选人数量5名。(在 3、4、5 中选择) 注:如定标候选人不足上述数量时,则按实际数量推荐。 |
原招标文件第44页“评标办法”中“详细评审标准”的最低价的确定 | 一、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初步评审内容的规定,对所有应当受理的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 二、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详细评审内容的规定,对所有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审,评标程序的详细评审中,评标价按以下公式计算:评标价=投标价-工期提前值×25395.6 注: 1、工期提前值的确定:工期提前值=270-投标工期。 2、公式中“25395.6”指投标人的工期每提前1 日历天交付给招标人带来的效益为 25395.6 元。 3、将投标人的评标价由低至高的顺序进行排序,排序前三名为定标候选人。如果经评审的评标价相同的,以投标价低的排前;如果经评审的评标价和投标价均相同的,以工期提前值高的排前;如果经评审的评标价、投标价和工期提前值均相同的,按定标候选人数量的规定,****委员会采用 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定标候选人排序。 | 一、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初步评审内容的规定,对所有应当受理的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 二、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详细评审内容的规定,对所有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审,评标程序的详细评审中,评标价按以下公式计算: 评标价=投标价-工期提前值×25395.6 注: 1、工期提前值的确定:工期提前值=270-投标工期。 2、公式中“25395.6”指投标人的工期每提前1 日历天交付给招标人带来的效益为 25395.6 元。 3、将投标人的评标价由低至高的顺序进行排序,排序前五名为定标候选人。如果经评审的评标价相同的,以投标价低的排前;如果经评审的评标价和投标价均相同的,以工期提前值高的排前;如果经评审的评标价、投标价和工期提前值均相同的,按定标候选人数量的规定,****委员会采用 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定标候选人排序。 |
招标文件中相同的内容作相应修改。
二、特别提示:
1、投标人需按以上招标文件修改或澄清(答疑)的内容编制投标文件,若投标人未按要求修改或补充并报价的,视为该部分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总价内,在项目实施后,招标人将不再增加相关费用。
2、本答疑、澄清、补遗、修改通知书(1)是对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补遗、修改,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招标文件或其他函件内相同(或相同性质)的内容视为已作相应修改或补充,投标文件应据此编制,否则后果自负;
3、若本答疑、澄清、补遗、修改通知书(1)与招标文件在同一内容上表述不一致时,以本通知书内容为准。
招标人:****
招标代理:****
日期:2025年2月17日
日期:2025年02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