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县道X484线河头镇**至河仔口段四升三改建工程 | ||
**县县道 X484 线河头镇**至河仔口段四升三改建工程(一期) |
**县县道 X484 线河头镇**至河仔口段四升三改建工程(一期)施工合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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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7 00:00:00 | ||
****4367.000000 | ||
**** (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为实施**县县道X484线河头镇**至河仔口段四升三改建工程(一期)(项目名称),已接受****(承包人名称,以下简称“承包人”)对该项目**县县道X484线河头镇**至河仔口段四升三改建工程(一期) 标段施工的投标。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1.项目概况:
在既有公路基础上进行道路升级改造,建设单位拟分二期实施建设。项目位于**市**县河头镇,起于**村附近,起点桩号 K20+934,路线东往西走向,途经独田、大村、二村等地,在 K29+610 下穿 S14 汕湛高速公路。一期工程在 K29+650 处沿旧路路线对旧路进行升级改造,终点桩号 K30+082.494,路线长 9.148Km;一期工程对桥梁 48m/3 座更换面板并设置护栏,涵洞 46 道(盖板涵 11 道,圆管涵 35 道)。主要建设路基、路面及排水,桥梁涵洞,路线交叉,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等。
2.下列文件应视为构成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1)本协议书及各种合同附件(含评标期间和合同谈判过程中的澄清文件和补充资料);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4)项目专用合同条款;
(5)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
(7)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
(8)技术规范;
(9)图纸;
(10)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11)承包人有关人员、设备投入的承诺及投标文件中的施工组织设计;
(12)其他合同文件。
上述合同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果合同文件之间存在矛盾或不一致之处, 以上述文件的排列顺序在先者为准。
3.根据工程量清单所列的预计数量和单价或总额价计算的签约合同价:人民币(大写)壹仟零壹拾贰万肆仟叁佰陆拾柒元整 (¥****4367.00元)。
4.承包人项目经理:黄诒宝 。承包人项目总工:张春景 。
5.工程质量符合 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质量评分:75分或以上;质量等级:质量评定质量评分:75分或以上;质量等级:合格标准;工程安全目标: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确保项目建设期内安全达标;杜绝死亡事故,无重大塌方事故,无等级火灾事故,无机械行车和道路交通责任事故,无爆炸事故,无爆破物品丢失事故。
6. 承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承担工程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
7. 发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
8. 承包人应按照监理人指示开工,工期为 270 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开工报告批准日期为准)。
9.本协议书在承包人提供履约保证金后,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章后生效。全部工程完工后经交工验收合格、缺陷责任期满签发缺陷责任终止证书后失效。
10.本协议书正本 二 份、副本 八 份,合同双方各执正本 一 份,副本 四 份,当正本与副本的内容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11.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发包人:**** 承包人:****
(公章)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签字)
日期: 2025 年 2 月 17 日 日期: 2025 年 2 月 17 日
组织机构代码: ****5321MB2E032169 组织机构代码:911********0711840
地 址:**县**镇新州大道南 19 号 地 址:**省**市**区西矿街130号
邮政编码: 527400 邮政编码:03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