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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丰县排水防涝(海绵城市)建设项目第七期标段一(县城黑臭水体整治及红城大道海绵化改造工程)施工检测(二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12月20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招标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项目概况

**县排水防涝(海绵城市)建设项目第七期标段一(县城黑臭水体整治及红城大道海绵化改造工程)施工检测(二次)招标项目的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5年01月10日 10时00分 (**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县排水防涝(海绵城市)建设项目第七期标段一(县城黑臭水体整治及红城大道海绵化改造工程)施工检测(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021,9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县排水防涝(海绵城市)建设项目第七期标段一(县城黑臭水体整治及红城大道海绵化改造工程)施工检测(二次)):

采购包预算金额:2,021,9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工程管理服务 **县排水防涝(海绵城市)建设项目第七期标段一(县城黑臭水体整治及红城大道海绵化改造工程)施工检测(二次)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2,021,900.00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为止。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即可无****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见附件)。采购人有权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前要求中标(成交)供应商提供证明材料,以备核实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即可无****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见附件)。采购人有权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前要求中标(成交)供应商提供证明材料,以备核实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3)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即可无****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见附件)。采购人有权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前要求中标(成交)供应商提供证明材料,以备核实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即可无****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见附件)。采购人有权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前要求中标(成交)供应商提供证明材料,以备核实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即可无****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见附件)。采购人有权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前要求中标(成交)供应商提供证明材料,以备核实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县排水防涝(海绵城市)建设项目第七期标段一(县城黑臭水体整治及红城大道海绵化改造工程)施工检****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必须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生产建设兵团)****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提供声明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单位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项目标的按照《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县排水防涝(海绵城市)建设项目第七期标段一(县城黑臭水体整治及红城大道海绵化改造工程)施工检测(二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n)“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www.****.cn)“重大税****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n)、“信用中国”网站(www.****.cn****政府采购网(www.****.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书面声明)。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3)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年12月20日 至 2024年12月27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年01月10日 10时00分00秒 (**时间)

递交文件地点:**省**市****市**碧桂园品清一号23栋1402之二

开标地点:**省**市****市**碧桂园品清一号23栋1402之二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6588 进****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政府采****服务中心"(http://gdgpo.****.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住建局

联系方式:183****148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省**市****市**碧桂园品清一号23栋1402之二(自主申报)

联系方式:0660-****0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房思恩

电 话:0660-****016

****

2024年12月20日


附件(3)
招标进度跟踪
2024-12-20
重新招标
海丰县排水防涝(海绵城市)建设项目第七期标段一(县城黑臭水体整治及红城大道海绵化改造工程)施工检测(二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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