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县排水防涝(海绵城市)建设项目第七期标段一(县城黑臭水体整治及红城大道海绵化改造工程)施工检测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 | ||
行政区域 | **县 | 公告时间 | 2024年12月13日 16:47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4年12月11日 | 更正日期 | 2024年12月13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660-****016 | ||
采购单位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市**县红城大道西与云桂路交叉口西南方向60米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660 - ****347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省**市****市**碧桂园品清一号23栋1402之二(自主申报)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660-****016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县排水防涝(海绵城市)建设项目第七期标段一(县城黑臭水体整治及红城大道海绵化改造工程)施工检测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2月11日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1.竞争性磋商文件更正内容:
(1)第二章-采购需求-项目概况-技术标准与要求-附表一:施工检测-”其他服务要求“原描述为:中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天内必须到采购人处签订采购合同,逾期未签合同的将视为自动放弃成交资格,期间产生相关费用损失(含中标服务费等费用) 由中标人自行负责,与采购人无关。现更正为”中标人应在法规规定的时间内到采购人处签订采购合同,逾期未签合同的将视为自动放弃成交资格,期间产生相关费用损失(含中标服务费等费用) 由中标人自行负责,与采购人无关。“
(2)第四章-评审-评审程序-详细评审-技术部分的“检测方案”,”检测服务质量保证方案“, 具体更正内容详见更正后的竞争性磋商文件。
(3)第四章-评审-评审程序-详细评审-商务部分的“项目负责人资历”, 具体更正内容详见更正后的竞争性磋商文件。
2.其他内容不变。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12月13日
1.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无
名 称:****
地 址:**市**县红城大道西与云桂路交叉口西南方向60米
联系方式:0660 - ****34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
地 址:**省**市****市**碧桂园品清一号23栋1402之二(自主申报)
联系方式:0660-****016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
电 话:0660-****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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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