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县内涝点整治工程项目 (一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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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公告 |
**市**县内涝点整治工程项目
(一期)招标答疑纪要
各潜在投标人:
**市**县内涝点整治工程项目(一期)于2023年10月20日在**省公共**交易平台、**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站发布了施工的招标公告。
现就潜在投标人提出的问题答复如下:
一、潜在投标人的问题答复
1、问题描述:《招标文件示范文本改动公示表》序号50“项目技术负责人建筑工程类中级或以上职称证书”与P52投标承诺书(二)“项目技术负责人建筑工程类中级或以上职称证书”中要求技术负责人的职称专业为“建筑工程类”,由于本项目专业性质为市政公用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要求是否改为“市政工程类中级或以上职称证书”
问题回复: 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2、问题描述:招文P51投标承诺书(一)“十、投标人愿意以300天(日历天)工期...”中工期已填写,投标人是否可以按照施工组织设计的评分要求,填写相应的工期 2、招文P51投标函承诺书(一)质量承诺、安全文明施工承诺已填,投标人是否可以按照施工组织设计的评分要求,加上对应的创优目标
问题回复: 1、原招标文件P51投标承诺书(一)“十、投标人愿意以
300天(日历天)工期...”现修改为:“十、投标人愿意以 天(日历天)工期...”。2、原招标文件P51投标承诺书(一)“六、工程质量承诺:合格或以上 ”现修改为:“六、工程质量承诺: ”。3、原招标文件P51投标承诺书(一)“七、安全文明施工承诺:按国家、省、市相关规定执行”现修改为:“七、安全文明施工承诺: 。” 请潜在投标人按自身实力及项目要求进行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并对应填写好“投标承诺书(一)”。
原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与本澄清公告不一致之处,以本澄清公告为准。本项目其它内容以及开标相关日程安排等不变。
招标人:****
2023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