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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县内涝点整治工程项目(一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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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公告 |
**市**县内涝点整治工程项目
(一期)招标答疑纪要
各潜在投标人:
**市**县内涝点整治工程项目(一期)于2023年10月20日在**省公共**交易平台、**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站发布了施工的招标公告。
现就潜在投标人提出的问题答复如下:
一、潜在投标人的问题答复
1、问题描述: 颁发机构限定以下范围:a.国家级奖项: 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奖、土木工程詹天佑奖 该范围将国家级奖项中国建筑工程装饰奖排除在外,属于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七)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情形,请予以改正。
问题回复: 本项目属于市政类工程,设定中国建筑工程装饰奖与本次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故不存在属于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七)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情形。
原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与本澄清公告不一致之处,以本澄清公告为准。本项目其它内容以及开标相关日程安排等不变。
招标人:****
2023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