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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113MA9YB745XL | 建设单位法人:赖金财 |
| 吴国旺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区 |
| 大龙街茶东**路21号 |
| ****扩建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67-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360-C3360-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 |
| 建设地点: | ******区 大龙街茶东**路21号 |
| 经度:113.408611 纬度: 22.968611 | ****机关:****环境局**分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6-03-11 |
| 穗环管影(番)〔2026〕27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0113MA9YB745XL001W |
| 2026-06-11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500 |
| 100 | 运营单位名称:**** |
| ****0113MA9YB745XL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0113MA9YB745XL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1322MA****266T | 竣工时间:2026-08-11 |
| 2026-08-11 | 调试结束时间:2026-09-10 |
| 2026-10-09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11-05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gongshi.****.com/h5public-detail?id=546202 |
| 扩建项目,扩建内容为在现有机箱机柜机加工工艺基础上新增金属表面处理工序(含脱脂、陶化、清洗)及喷粉工序,产品种类及生产规模保持不变。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性质基本与环评及批复基本一致。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申报内容为在现有机箱机柜机加工工艺基础上新增金属表面处理工序(含脱脂、陶化、清洗)及喷粉工序,年加工机箱机柜 5 万套。 该项目新租用1栋一层厂房进行建设,新增占地面积 2305平方米,扩建后总占地面积为 6210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 9300 平方米。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规模基本与环评及批复基本一致。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表面处理工艺:预脱脂-脱脂-水洗-水洗-水洗-陶化-水洗-水洗-水洗-自然风干-喷粉-固化-装配-包装; 机加工工艺:开料-修边-打印-折弯、压钉-焊接拼装-打磨-表面处理-组装-包装成品; | 实际建设情况:表面处理工艺:预脱脂-脱脂-水洗-水洗-水洗-陶化-水洗-水洗-水洗-自然风干-喷粉-固化-装配-包装; 机加工工艺:开料-修边-折弯、压钉-焊接拼装-打磨-表面处理-组装-包装成品; |
| 企业发展确定,取消机加工工艺中的打印工序。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前处理废水及喷****处理站通过“混凝+气浮+生化”工艺预处理,一并排入市政集污管网,****水厂处理,水污染物排放执行**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 喷粉工序产生的喷粉粉尘经设备自带密闭回收系统密闭收集后,经两级高精密度滤芯过滤设施处理后高空排放。固化工序产生的固化有机废气,连同固化及烘干工序产生的天然气燃烧废气一并经集气罩收集后,经“水喷淋+除雾器(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 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恶臭气体,通过对各处理池加盖密闭、定期喷洒除臭剂等措施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执行**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有机废气有组织排放执行**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 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无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二级新扩改建标准值。 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处理,边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限值 各类固体废物实行分类收集、处置;固体废物的贮存,堆放应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进行管理。危险废物应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 实际建设情况: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前处理废水及喷****处理站通过“混凝+气浮+生化”工艺预处理,一并排入市政集污管网,****水厂处理,水污染物排放满足**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 喷粉工序产生的喷粉粉尘经设备自带密闭回收系统密闭收集后,经两级高精密度滤芯过滤设施处理后高空排放。固化工序产生的固化有机废气,连同固化及烘干工序产生的天然气燃烧废气一并经集气罩收集后,经“水喷淋+除雾器(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 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恶臭气体,通过对各处理池加盖密闭、定期喷洒除臭剂等措施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满足**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有机废气有组织排放满足**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 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满足**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无组织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二级新扩改建标准值。 扩建前机加工工序取消打印工序,不产生打印废气,取消设置打印废气处理设施及排气筒。 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处理,边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限值 各类固体废物实行分类收集、处置;固体废物的贮存,堆放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进行管理。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
| 项目取消了扩建前机加工工序中的打印工序,取消设置打印废气处理设施和排气筒。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225 | 0.151 | 0.376 | 0 | 0 | 0.376 | 0.151 | |
| 0.438 | 0.294 | 0 | 0 | 0 | 0.732 | 0.294 | |
| 0.026 | 0.018 | 0 | 0 | 0 | 0.044 | 0.018 | |
| 0.0065 | 0.0043 | 0 | 0 | 0 | 0.011 | 0.004 | |
| 0.075 | 0.05 | 0 | 0 | 0 | 0.125 | 0.05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179 | 0.31 | 0 | 0 | 0.179 | 0.179 | / |
| 0.371 | 0.312 | 0 | 0 | 0 | 0.683 | 0.312 | / |
| 0 | 0.03 | 0.034 | 0 | 0 | 0.03 | 0.03 | / |
| 1 | 三级化粪池 | **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 | 生活污水经过三级化粪池预处理 | 2026年8月21日和8月22日,对综合废水排放口进行了监测。 | |
| 2 | 混凝+气浮+生化 | **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 | 生****处理站(“混凝+气浮+生化”,处理能力 10t/d)预处理 | 2026年8月21日和8月22日,对生产废水处理前后采样口进行了监测。 |
| 1 | 滤芯过滤回收系统 | **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 喷粉废气经设备自带密闭回收系统密闭收集后,经两级高精 密度滤芯过滤设施处理,尾气经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 | 2026年8月21日和8月22日,对喷粉工序废气排放口处理前后污染物进行了监测。 | |
| 2 | “水喷淋+除雾器(过滤棉)+二 级活性炭吸附装置” | 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满足**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有机废气有组织排放满足**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 | 固化废气、天然气燃烧废气: 集气罩收集汇至1套 “水喷淋(含除雾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尾气经 15 米高排气简 ( DA002 ) 排放。 | 2026年8月21日和8月22日,对固化工程废气排放口处理前后污染物进行了监测 |
| 1 | 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 | 《工业企业厂界 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 GB12348-2008 ) 3 类标准限值要求 | 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 | 2026年8月21日和8月22日,对项目厂界昼间噪声进行了监测 |
| 1 | 各类固体废物实行分类收集、处置;固体废物的贮存,堆放应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进行管理。危险废物应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 各类固体废物实行分类收集、处置;固体废物的贮存,堆放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进行管理。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
| 达标排放的废水排入市政集污管网,****水厂处理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达标排放的废水排入市政集污管网,****水厂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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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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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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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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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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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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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