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2027年协同办公系统(钉钉软件)续期及宜搭二期需求定制开发单一来源采购项目
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采购条件
****拟对****2026-2027年协同办公系统(钉钉软件)续期及宜搭二期需求定制开发单一来源采购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购,现对该项目进行公示。
二、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2026-2027年协同办公系统(钉钉软件)续期及宜搭二期需求定制开发单一来源采购项目
(二)采购人:****
(三)采购代理机构:****
(四)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
(五)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六)资金来源情况说明:自有资金
(七)项目类别:服务类
(八)服务期:自合同签订日起1年,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三、标的物清单及采购范围
(一)标的物清单:
| 标包/ 标段号 | 标包/标段名称 | 预计采购金额(元) | 成交 家数 | 成交比例(%) | 最高限价 (元) | 备注 |
| 01 | ****2026-2027年协同办公系统(钉钉软件)续期及宜搭二期需求定制开发单一来源采购项目 | 677388.40 | 1 | 100.00 | 677388.40 | 详见采购清单 |
(二)采购范围:因业务需求,****将针对现今使用的协同办公系统(钉钉软件)进行续期,服务内容包括不限于钉钉产品的专属钉钉底座、访问安全、混合云 合规、宜搭专属版、专属钉钉服务、客户成功运营服务,宜搭二期需求定制开发服务、详见采购清单。
四、采购方式的原因说明及单一来源对象基本情况
1.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说明:现阶段****及下属企业所使用的协同办公系统是钉钉软件,****为****协同办公系统采购项目成交供应商及钉钉软件现阶段运营单位,为保持系统运营通畅,不影响功能配套,拟向****开展****2026-2027年协同办公系统(钉钉软件)续期及宜搭二期需求定制开发单一来源采购项目。根据《****采购管理办法((Q/HYLH 2 13 2 001-2024)》十八、单一来源采购1.4已建成项目需要改、扩建或者技术改造,在建工程追加的附属小型工程或者主体加层工程,原中标人仍具备承包能力的,且由其他单位建设将影响施工进度、质量或者功能配套要求的;”,本项目符合此情形,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2.单一来源对象基本情况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市福****社区中康路 126 ****广场(南区)卓悦汇 A1905
邀请对象基本情况:现阶段****及下属企业所使用的协同办公系统是钉钉软件,****为****协同办公系统采购项目成交供应商及钉钉软件现阶段运营单位。
五、公示发布的媒介及公示期
本公示在南方电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ecsg.****.cn/)进行发布。
公示期:2026年11月06日23时59分至2026年11月11日23时59分(**时间,下同)。
六、异议及投诉
(一)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单一来源采购公示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的时间,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
1.异议提出的时限:如有异议,请在2026年11月11日23时59分前提出。
2.异议的受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受理机构:****
联系地址:**省**市**区**大道北15号
邮编:517000
联系人:邹工
联系电话:131****8469
邮箱:****@163.com
3.异议书的格式及要求
(1)异议书中应包含异议提出人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异议对象、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等信息,异议书格式详见附件《异议书(模板)》。
(2)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由其他利害关系人提出的异议,还需出示异议提出人与本次采购活动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文件,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3)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单一来源采购公示存有异议的,可以将异议书签字盖章后,连同其他附件资料以现场递交或邮寄的方式在规定时间内提出;采用邮寄方式提出的异议,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先以电子邮件方式提出,但异议书必须在电子邮件发出的当天同时寄出。
4.异议不予受理的情形
(1)异议提出人不是响应供应商,或未能提供与本次采购活动存在利害关系证明文件的其他利害关系人;
(2)涉及的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3)提供的资料未提供异议提出人的真实名称、有效联系方式、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的;
(4)超过异议提出时效的(以收到异议书日期为准;采用邮寄方式的,以邮戳日期为准);
(5)已经作出处理决定,并且异议提出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6)涉及评审过程具体细节、其他响应供应商的商业秘密或其他响应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具体内容但未能说明内容真实性和来源合法性的;
(7)缺乏事实根据或者法律依据的,或者异议提出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的。
(二)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监督部门以书面形式提出投诉,投诉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单一来源采购公示提出投诉的,应当按要求先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异议。
1.监督部门
受理机构:****业务运营部
联系电话:0762-****328-7563(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电子邮箱:****@163.com
(三)异议提出人不得以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采购活动的正常进行。经核查发现所提出的异议存在诬告、故意扰乱采购秩序等恶意行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
联系地址:**省**市**区**大道北15号
联系人:刘工
电话:0762-****328-7563
电子邮件:/
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地址:**省**市**区**大道北15号
联系人:邹工
业务咨询电话:131****8469
电子邮件:****@163.com
八、附件
异议书(模板)
****
2026年11月06日
温馨提醒:
电话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
附件:异议书(模板)
×××××××项目的异议书(模板)
异议提出日期: XX年XX月XX日
| 异议提出人名称 (投标单位或其他利害关系人)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并盖单位公章;授权代表应附授权委托书) | ||
| 联系邮箱 | 联系电话 | ||
| 异议的对象 | |||
| 提出异议的基本事实(法律依据) | |||
| 相关请求及主张 | |||
| 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 (可以以附件形式提供)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