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政府:
你市关于申请国道G323线连**城段改建工程(**段)、国道G323线连**城段改建工程(连南段)项目土地征收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市**市、**县将农民集体所有农用地8.0113公顷(其中耕地4.0407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并办理征地手续;同意将国有农用地0.5943公顷(其中耕地0.4215公顷)转为建设用地。上述批准建设用地8.6056公顷,****政府依法依规供应,作为国道G323线连**城段改建工程建设用地。
二、****政府按照《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严格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落实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等安置措施,妥善安排好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保证其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地补偿安置不落实的,不得动工用地。你市相关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此办理集体土地所有权注销或变更登记。
三、****政府负责落实补充耕地。督促补充耕地责任单位认真按照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数量相等、质量相当的耕。
****
2025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