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发改投审〔2026〕144号
关于平北石乐●农旅****基地)项目一期工程项目初步设计概算的批复
******委员会:
你村《******委员会关于批准平北石乐◆农旅****基地)项目一期工程初步设计概算的函》及有关资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建设以漠**为主轴的山水画廊示范带,推进片区组团发展。根据《****办公室关于组织实施**市春湾——**“山水画廊”镇村片区组团发展培育项目(一期)的批复》(春府办复〔2026〕1990号)的文件精神,原则同意你镇委托****编制的平北石乐◆农旅****基地)项目一期工程(项目代码:****)初步设计概算。
二、建设地点:****村委会石乐自然村漠**畔。
三、建设规模和内容:铺种草皮25376.43平方米,安装帐篷3个,敷设DN25给水管298.67m、DN32给水管405.43m,安装高杆灯11盏和草坪灯20盏以及配套电气工程。
四、建设资金:工程概算总投资为159.99万元,其中**工程费141.19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1.18万元,预备费7.62万元。
五、项目建设资金由一区一带资金和**市领导“挂县包镇”推进“百千万工程”工作经费解决。
六、项目按照发改办法规〔2020〕770号文规定组织实施。
七、项目要做好安全生产、环保措施和节能减排等工作。
八、项目要严格按照国家基建程序实施建设,依法办理好规划、用地等有关手续后方可开工,并按批准建设内容和规模组织实施,切实做好投资控制,并通过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及时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等信息。
附件:1.**省工程招标核算意见表
2.平北石乐◆农旅****基地)项目一期工程 初步设计概算核定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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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1月6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办公室、市农业农村局、****建设局、市财政局、******局、市林业局、市监察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