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生态环境局鹤山分局拟对广东力亮精密科技有限公司年产金属配件150万套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审批
广东-江门-鹤山市
发布时间: 2026年11月06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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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局**分局拟对****年产金属配件150万套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时间: 2026-11-06 15:51


根据****年产金属配件150万套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6年11月06日至2026年11月12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沙坪街道朗和路5号,邮编:529700

联系电话:0750-****090

传 真:0750-****212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年产金属配件150万套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市**镇工业大道南162号之七(自编021)

建设单位

****

项目概况

****(以下简称“建设单位”)位于**市**镇工业大道南162号之七(自编021),占地面积4800平方米,建筑面积4800平方米,年产金属配件150万套。主要生产工艺包括熔化、压铸、机加工、焊接、打磨、喷砂、喷漆(水性漆、油性漆)、烘干、除油、陶化、水洗、水分烘干、喷粉、喷粉固化等。

环评机构

**市****公司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①项目水洗槽废水、喷枪清洗废水、冷却废水、打磨废水、水帘柜和喷淋塔定期更换废水,****处理站处理后部分废水(562.071吨/年)达到**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与**工业城****处理厂设计进水水质的较严值后排入**工业城****处理厂,部分废水(524.6吨/年)进入中水回用系统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 19923-2024)表1及表2限值回用于水帘柜、喷淋塔用水;生活污水(450吨/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达到**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与**工业城****处理厂设计进水水质的较严值后排入**工业城****处理厂。
②调漆和喷枪清洗于密闭喷漆房内操作,熔化烟尘(颗粒物)、压铸烟尘(颗粒物)、脱模废气(NMHC、TVOC、臭气浓度)、喷粉粉尘(颗粒物)、粉末固化废气(NMHC、TVOC、臭气浓度)、喷漆废气(颗粒物、NMHC、TVOC、臭气浓度、苯系物)、烘干废气(NMHC、TVOC、臭气浓度、苯系物)、燃烧废气(SO2、NOx、颗粒物)、危废间废气(NMHC、TVOC、臭气浓度、苯系物)经收集处理后于同一排气筒排放,其中NMHC、TVOC、苯系物有组织排放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26-2020)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和**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的较严者,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SO2、NOx、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26-2020)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和《**市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江环函〔2020〕22号)相关限值的较严者。
无组织排放废气中,厂区内颗粒物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26-2020)表A.1无组织排放限;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执行**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厂界臭气浓度无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新扩改建厂界标准值;厂界氮氧化物、二氧化硫、颗粒物排放执行**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 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③项目产生的噪声主要来源于生产设备噪声,经采用合理布置厂区,对高噪声设备隔声、减振、消音等处理措施后,确保项目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声环境功能区排放限值要求。
④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收集后交由相关回收单位回收处理处置;危险废物集中收集,交给具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统一处理,并签订危险废物协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并进行安全卫生处置。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采取(网站公示、报纸公示、张贴公告)等形式进行。我局在受理公告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