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年产金属配件150万套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6年11月06日至2026年11月12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沙坪街道朗和路5号,邮编:529700
联系电话:0750-****0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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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项目名称 | ****年产金属配件150万套建设项目 |
| 建设地点 | ******市**镇工业大道南162号之七(自编021) |
| 建设单位 | **** |
| 项目概况 | ****(以下简称“建设单位”)位于**市**镇工业大道南162号之七(自编021),占地面积4800平方米,建筑面积4800平方米,年产金属配件150万套。主要生产工艺包括熔化、压铸、机加工、焊接、打磨、喷砂、喷漆(水性漆、油性漆)、烘干、除油、陶化、水洗、水分烘干、喷粉、喷粉固化等。 |
| 环评机构 | **市****公司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①项目水洗槽废水、喷枪清洗废水、冷却废水、打磨废水、水帘柜和喷淋塔定期更换废水,****处理站处理后部分废水(562.071吨/年)达到**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与**工业城****处理厂设计进水水质的较严值后排入**工业城****处理厂,部分废水(524.6吨/年)进入中水回用系统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 19923-2024)表1及表2限值回用于水帘柜、喷淋塔用水;生活污水(450吨/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达到**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与**工业城****处理厂设计进水水质的较严值后排入**工业城****处理厂。 |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采取(网站公示、报纸公示、张贴公告)等形式进行。我局在受理公告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