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志尚实业有限公司迁改扩建项目

审批
广东-东莞
发布时间: 2026年11月06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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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拟审批情况 详细
受理号(号) ****
项目名称 ****迁改扩建项目
建设地点 **省**市樟木头镇石**华街5号201室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市****公司
项目概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6755764),迁改扩建后,项目位于**省**市樟木头镇石**华街5号201室,****中心坐标:东经114°05'19.595"、北纬22°54'17.245",项目总投资210万元,占地面积850m2,建筑面积880m2,主要从事花纸的加工生产,加工生产花纸205万张/年。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项目印刷、丝印、烘烤、清洁工序设置在密闭空间或密闭设备内,产生的废气经集气装置收集后再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2、废水:项目实行雨污分流,雨水经厂区雨水收集系统收集后排入市政雨水管网;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排放至市政污水管网,****处理厂处理;项目冲版废水、清洗废水定期交由石马河流域外有资质的零散工业废水处理单位处理,不外排。3、噪声:本项目采取隔音、减振等措施,确保项目厂界噪声达标。4、固废:项目拟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交由专业单位回收处理;拟将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的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回收处理;拟将员工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理运走。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项目建设单位确认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认可其评价内容与评价结论。在项目运营期,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要求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并保证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如因措施不当引起的环境影响或环境风险事故责任由其承担。
公示时间 2026-11-06
联系人 ****环境局
联系电话 ****1131
通讯地址 **市**街道**二路**段九号胜安大厦
初步审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国生态环境法典》、《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的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材料进行审查,对该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批准的审批意见。
备注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