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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厅关于加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实施管理的通知》(粤自然资发〔2025〕2号)、《******厅关于规范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和建设用地周转规模使用报批材料的通知》(粤自然资规划〔2025〕1361号)有关规定,现将《**市**县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方案(沿江路等项目)》的批后予以公告。
规划具体内容可在****现场公告栏或线上网站查阅。凡对规划内容有意见或建议的单位或个人,可在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我镇提出书面意见,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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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1月06日
(咨询单位及电话:****,0752-****1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