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开发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广州市黄埔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破产债权诉讼专项法律服务项目的公开询价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11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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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区 **开发区行政单位购买法律服务支出标准(指导意见)》等规定,结合我局实际工作需要,现拟遴选****事务所协助开展破产债权诉讼相关专项法律服务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征集起止时间

2026年11月6日-2026年11月10日(3个工作日)

二、供应商资质及服务要求

(一)主体资质要求

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并具有独****事务所,参加本采购活动前3年****机关****协会的处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律师事务所为“****事务所规范管理示范单位”(以穗律协通〔2023〕113号名单为准)的,作为评审加分因素。

(二)服务履约能力

供应商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完成本项目专项法律服务的履约能力,可出具履约能力承诺函。

(三)专业团队配置

为确保向采购人提供高质量、专业化的专项法律服务,供应商组建不少于2人的专属法律服务团队,团队执业律师参加本采购活动前3年****机关****协会的处分;主办律师、协办律师执业资历、政府法务经验、****委员会经历作为评审加分依据。

(四)应急响应时效

采购人提出需律师到场参与项目洽谈、签约或紧急会议等法律服务要求的,供应商服务团队成员应建立紧急响应对接机制,现场到场响应能力纳入评审打分;在**市**区设有服务场所可作为评审佐证材料。

(五)平台准入资格

****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网上供应商名单内。

三、工作内容及要求

(一)破产债权诉讼代理

代理采购人破产债权确认纠纷诉讼案件,包括:

1.代为提起诉讼、提交证据材料、参加庭审活动;

2.代为提交上诉状、参与二审程序(如有);

3.就破产债权相关法律问题出具书面法律意见。

注:中标服务商需密切跟进案件审理进展,在一审判决书送达后第一时间向采购人解读判决内容,分析裁判结果对采购人的法律影响。采购人接收一审判决后,区分以下情形提供服务:(1)若采购人认可一审判决结果,对方当事人提起上诉的,中标服务商继续提供本案二审诉讼代理服务。(2)若采购人不认可一审判决结果,中标服务商应当向采购人出具专业法律意见,分析上诉必要性。采购人决定上诉的,中标服务商继续提供本案二审诉讼代理服务。

(二)破产程序法律支持(如有)

就破产程序中涉及的债权申报、债权审查、债权人会议等事项提供法律咨询和论证意见。

(三)法律文书起草与审查

起草、审查与破产债权诉讼相关的各类法律文书,包括但不限于起诉状、证据清单、代理词、法律意见书等。

(四)专项法律咨询

常态化开展破产债权相关法律咨询服务,及时响应采购人提出的法律问题。

(五)案件进展报告

定期向采购人书面报告案件进展情况及后续工作计划,重大事项即时报告。

四、提交材料

(一)报价材料要求

参与报价须提交以下材料(均加盖单位公章和骑缝章,证件提供复印件并注明”与原件一致”,一式两份,密封包装):

1. 申请单位基本情况表(见附件1);

2. 服务方案(含总报价、服务目标、服务内容、服务能力、案件办理计划等);

3. 律师事务所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

4. 律师事务所及顾问律师团队参加本次报价前3年内无违法违规记录的承诺函或相关证明材料;

5. 律师事务所及顾问律师团队符合报名条件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1)主办律师和协办律师执业证复印件;

(2)主办律师、协办律师破产清算、强制清算、破产债权确认纠纷相关案****法院判决书或委托合同关键页,如有);

(3)团队成****协会会****委员会委员的证明文件(如有);

(4)政府法律服务合同关键页或任职证明(如有)。

(二)报价材料提交时间及地址

接收报价资料截止时间:2026年11月10日18:00时(邮寄、面送的均以收到时间为准)。

地址:**市**区香雪三路1****中心E栋101室 邮政编码:510530,联系人:数字产业科,联系电话:020-****3028。

五、经费

本项目服务期限为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8年4月30日(约1年半),总采购金额最高限额15万元人民币,本项目服务费为一审、二审诉讼代理包干总价,包含上述一审、二审全部代理工作,无论何方上诉,均不再额外收取二审律师费。本费用不含案件受理费、保全费、公告费、****法院或第三方机构收取的费用,该类费用由采购人另行承担。

注:如一审阶段案件以调解、和解、撤诉方式办结,二审服务不再提供,项目包干服务费不作调整。本采购范围不含再审、执行阶段法律服务。

六、其他事项

收到报价材料后,我局将组织综合评审打分,从中择优确定专项法律服务供应商。后续事宜将另行通知。

因情况变化不适宜询价采购方式,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或截止时间收到符合采购要求的供应商不足3家等情况,将自动终止此次询价采购活动。

附件1.投标单位基本情况表.docx

附件2.破产债权诉讼专项法律服务综合评分表.docx

**** 广****信息化局

2026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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