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废塑料智能分选及材料循环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技术评估报告及相关地市生态环境部门的意见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6年11月06日至2026年11月12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省**市**区红宝路97号,邮编:519000
联系电话:0756-****9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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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项目名称 | 废塑料智能分选及材料循环项目 |
| 建设地点 | ****高栏港经济区南水镇**大道9607号 |
| 建设单位 | **** |
| 项目概况 | 本项目为改扩建项目,位于**市**区南水镇**大道9607号,主要建设内容:1、增加再生薄膜造粒线生产,新增再生薄膜颗粒生产规模3000吨/年;2、新增再生塑料颗粒9800吨/年、减少改性塑料颗粒700吨/年;3、塑料清洗线工艺发生变化,增加热摩擦洗、去除硅胶等工艺;4、废水处理站工艺发生变化,增加芬顿工艺等。 |
| 环评机构 | **泰邦****公司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根据报告表分析,本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如下: |
| 公众参与情况 | 采取网站公示等方式开展了公众参与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