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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2017)**市不动产权第****952号宗地位于**市板芙镇宏景一路6号,用地面积40000平方米,土地使用权人为****,地类(用途)为工业用地,使用权类型性质为国有出让,用地位于《**市板芙镇工业用地规划条件论证报告》B-5-1地块中,用地性质为一类工业用地,不属于“工改”项目。现该使用权人申请变更建设规划条件。
我局已受理其申请,依据城乡规划法律法规的有关要求,现对该宗地规划条件变更进行公示,公示如下:
一、原合同约定指标
该用地为国有协议出让用地,土地出让合同指标:容积率:≤1.8 绿地率:≥20% 建筑密度:≤55% 建筑高度:无约定。
二、控规指标
用地性质:一类工业用地,容积率:1.0-3.5 建筑密度:35%-60% 绿地率:10%-15% 建筑限高:生产性建筑高度≤50米,特殊工艺除外;配套设施建筑高度小于等于100米。
三、变更后规划指标
用地性质:一类工业用地,容积率:≤1.8 建筑密度:35%-60% 绿地率:10%-15% 建筑限高:生产性建筑高度≤50米,特殊工艺除外;配套设施建筑高度小于等于100米(其中,配套宿舍不得超过80米)。
根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现就该事项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刊登之日起十天。在公示期内如对上述调整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反馈到以下地址:****,逾期视为无异议。
(联系人:郭小姐;联系电话:****90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