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洲广场N3栋临中央广场侧骑楼连廊新建工程

审批
广东-广州-南沙区
发布时间: 2026年11月06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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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立案号 发文号 电子监管号(流水号) 日期 建设单位(个人)名称 建设项目名称 综合受理号 建设位置 建设规模 附图及附件名称 附加说明 相关链接
202********45217
穗规划**建证〔2026〕532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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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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蒲洲广场N3****广场侧骑楼连廊**工程
nsMB2D075********0906579
**市**区港湾街道港前大道南139、141号
走廊1幢,地上2层:557.05平方米。
一、附图:规划报建图1份。 二、附件:1.建筑功能指标明细表1份; 2.《建设工程审核书》1份; 3.**市建设工程放线测量记录册1份。 1、本证有效期为1年,有效期从证上载明的发证日期开始计算。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在有效期内取得施工许可;依法无需取得施工许可的,应当在有效期内开工。逾期未取得施工许可或者逾期未开工,且未办理延期手续的,本证自行失效。需要办理延期手续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30日前提出申请。 2、请你单位在申请施工许可前缴纳市政配套费,并在****建设部门提**市建设配套费缴费凭证。 3、政府投资类项目应在竣工验收前取得用地批准文件;社会投资类项目应在施工许可前取得用地批准文件。 4、本证所指建设工程(含场地建设内容)范围,以所附规划报建图中注明的示意范围为准。 5、建设单位须严格履行关于装配式建筑的约定,约定须采用装配式建造方式但未明确比例要求的,按照装配式建筑建设主管部门的要求执行。 6、本证为加建、改建、扩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