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6年10月4日至2026年10月10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省**市**县三江镇民族一路3号,邮编:513300
联系电话:0763-****010
传 真:0763-****601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项目名称 | ****部能源生态园炉渣综合利用项目 |
| 建设地点 | ******县三排镇 |
| 建设单位 | **** |
| 项目概况 | 本项目位于**市**县三排镇东芒村细凹背1号****部能源生态园项目旁,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2°23′8.482″,北纬24°36′48.373″。本项目拟投资5000万元,环保投资100万元,建设炉渣综合利用处置生产线1条、炉渣制环保砖生产线1条,设计炉渣处理规模10万吨/年,年产环保砖36700t、环保砂91450t(外售54870t,制环保砖用36580t),占地面积为8338.08m2,建筑面积为7853.78m2。 |
| 环评机构 | ******公司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大气环境:筛选、破碎产生的颗粒物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达到**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要求经22m排气筒(DA001)达标外排;油烟经高效油烟净化器处理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后排放; 水环境: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设备处理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18920-2020)城市绿化用水水质标准限值后,回用于厂区绿化,全部蒸发损耗,不外排;炉渣处理废水定期更换,更换废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不外排;车辆冲洗和地面清洗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场地抑尘洒水;初期雨水经沉淀后用于场地抑尘洒水。 固体废物: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炉渣中未燃尽垃圾****公司处理,炉渣处理线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作为环保砂外售,制砖过程中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作为原料回用于生产,废布袋交由一般工业固废处理能力单位处理;废旧****公司回收利用;沉淀池细砂作为环保砖生产原料用于环保砖生产。危险废物交由有相关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理。 |
| 公众参与情况 | / |
| ****政府 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 措施承诺文件链接 | / |
2026年10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