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日用电器生产加工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6年11月6日至2026年11月12日)
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区管委大楼9楼,邮编:522000
联系电话:0663-****812
传 真:0663-****63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 ****日用电器生产加工建设项目 | **** | **市高新区万洋科技众创城一期20栋102号1楼和5楼 | ******公司 | 项目建设内容为:占地面积为1006.4平方米,建筑面积为2006.4平方米,主要从事小型家用电器生产,项目建成后预计年产电吹风50万只。项目总投资4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 | 1.大气污染防治:项目注塑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臭气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50米高排气筒排放;粉碎工序产生的颗粒物通过加强车间机械通风后无组织排放;点锡废气通过移动式焊锡烟尘净化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2.水污染防治:项目冷却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经市政管网****处理厂进行理。 3.噪声污染防治:项目采用设备基础减振、减振、隔音措施;做好设备的维护,保证其正常运行,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废包装袋、废锡渣、废滤材及收****公司回收处理;塑料边角料及次品中,可回用部分经粉碎后回用于生产,不****公司回收处理;废活性炭、废机油、废机油桶、废含油抹布及手套等危险废物交由有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生活垃圾定时由环卫部门清运。 | 按照要求进行了报批前全本公示 |
****环境局****分局
2026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