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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自然**部关于规范海域使用论证材料编制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1号),现对**县双山岛深****牧场产业园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表进行评审前公示:
1.海域使用申请人:**县****公司
2.编制主体名称:******公司
3.公示期限:2026年11月5日至2026年11月18日止,共10个工作日
4.公众意见的提交方式和途径:在公示限期内,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等形式,向****提出该项目用海的意见和建议,以个人名义提出的,应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提出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
受理单位:****(海洋规划与经济科技股),地址:**县县城桥平一路福祥二街1号。邮编:529800。联系电话:0662-****965。
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表文本见附件。
附件:公示稿-**县双山岛深****牧场产业园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