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推进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农业农村厅《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实施方案》、****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6年**市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向社会公开遴选高素质农民培训机构,承担**区2026年度的高素质农民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培训内容
(一)培训对象。计划培训高素质农民40名。
(二)培训学时。不少于56学时(7天)。
(三)培训形式。培训以集中培训方式开展,采取线下课堂教学、实践教学、观摩交流与线上学习相结合的形式。
(四)培训主题。紧扣乡村新产业新业态带头人培育工程,围绕农村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和农业多种功能开发、数字化技术在农业农村生产经营服务领域的广泛应用、农村创业指导等内容,突出农文旅融合发展、农产品产地加工培训、专兼业农产品经纪人等重点,按照综合素养课、专业技能课和能力拓展课3个模块,开展教学培训。具体课程由承担培训机构制定。
(五)培训费用。培训费用控制在15.4万元以内,由专项资金按相关程序全额支付予承担本项目的培训机构。项目实施过程产生的所有费用(会议、培训、验收、媒体宣传等)由培训机构完成支付。
二、申报条件
(一)已列入农****农业农村厅****基地(综合类)名单;
(二)有集中教学场所及配套设施设备;
(三)有实习实****基地;
(四)有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和专兼职教师队伍;
(五)有培育目标所要求的其他软硬件条件。
三、申报时间
2026年11月4日至11月10日。
四、遴选程序
(一)提交材料。请具备并遵守以上遴选条件及要求、有意承担2026年度**区高素质农民培育任务的培训机构,于2026年11月10日前(以邮戳时间为准)前将申报材料(一式3份),邮寄到****(地址:**市**区坑口街道**大道4****农业农村局;联系人:袁楚琳,联系电话:0758-****128),参加遴选。申报材料内容包括:申请书、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实施方案、资金使用计划、法人登记证明材料、办学资格或技能培训资质、职能、业务证明文件、机构信用报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报告)、上一年度财务报表、机构简介(含师资情况、****基地情况、**的综****基地情况、往期培训业绩、保障措施)等。
(二)专家评审。从市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5名专家组成评审组,对有意承担培训任务的培训机构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并根据评分标准予以评分。
(三)公示。专家评审结束后,将对评审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五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得分最高的一个培训机构将认定为2026年**市**区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并按程序签订协议合同、开展培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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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