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补偿方案公告(罗自然资收告〔2026〕01号)

审批
广东-云浮-罗定市
发布时间: 2026年11月05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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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补偿方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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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6-11-05

因东华路、工业四路、****小学、****电站等公共利益建设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规定,拟收回罗****公司下称“****公司”位于**市双东街道白荷村的部分国有土地使用权。我局结合项目建设和前期调查情况,形成了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补偿方案,****政府批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收回依据

1.《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为实施城市规划进行旧**改建以及其他公共利益需要,确需使用土地的;”和第二款“ 依照前款第一项的规定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对土地使用权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2.《中华人民**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七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征收、征用不动产或者动产的,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

二、收回土地的基本情况

1.拟收回土地位置:**市双东街道白荷村

2.拟收回土地面积:16985.96平方米具体范围详见附件

3.拟收回土地用途:建设东华路、工业四路、****小学、****电站

4.拟收回土地使用权证号:罗府国用2011第001874号、罗府国用2011第001875号、罗府国用2011第001876号、罗府国用2007第000635号

5.拟收回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出让

6.拟收回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罗府国用2011第001874号、罗府国用2011第001875号、罗府国用2011第001876号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为2055年12月11日;罗府国用2007第000635号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为2057年1月25日。

三、补偿内容

一补偿方式

货币补偿。

二补偿标准

1.土地补偿费:1018.39万元

2.租金补偿费:354.48万元

三补偿依据

****超市随机选取的方式选定四家土地估价机构作为本次收回工作土地价格评估机构。**科信土****公司、**中土资产房****公司、****房地产土地资产评****公司、**衡达房地产土地资****公司根据调查登记确认结果进行评估,作出土地估价报告云科土评字[2026]1101号、云科土评字[2026]1102号、云科土评字[2026]1103号、云科土评字[2026]1104号、粤中土土评2026第046号、粤中土土评2026第047号、粤中土土评2026第051号、粤中土土评2026第052号、****土评报字[2026]第11004、****土评报字[2026]第11005、****土评报字[2026]第11006、****土评报字[2026]第11007、衡云地估2025-1011R号,确定上述补偿金额。

四补偿对象

罗****公司等合法权利人。

五支付方案

本次拟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应给予的补偿已足额到位并存****储备中心银行账户,开户银行:****银行****分行,银行账号:800********158698。自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决定书公告之日起30日内签约划至罗****公司等合法权利人账户,如未能达成协议的,补偿款将****储备中心办理提存公证。

四、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2026年11月5日至2026年12月4日。

五、权利告知

罗****公司等合法权利人对本方案享有陈述、申辩和要求听证的权利。如需进行陈述、申辩的,请在公告期限内向我局提交书面陈述、申辩意见;要求进行听证的,请在公告期限内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我局将依法组织听证会。邮寄地址:**市兴华三路29号****开发利用股收,联系人:沓小姐 ,联系电话:****908 邮编:527200

如对土地估价结果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向**科信土****公司地址:**市**区兴云东路270****广场M1303室 、**中土资产房****公司地址:**市**区新港西路3号银华大厦6楼601房、****房地产土地资产评****公司地址:**市**区**中路448号成悦大厦23楼、**衡达房地产土地资****公司(地址:**省****路44号A幢201-1号写字楼),提出书面复核评估申请,并指出评估报告存在的问题。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请自收到复核结果之日起10日内,向**省不动产登****协会申请鉴定。

逾期未提出的,则视作为放弃上述权利。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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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1月5日


附件:

1.附件:拟收回罗****公司部分国有土地使用权范围红线图.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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