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高新区年产20000吨PET瓶无菌冷罐装生产线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高新区知青路****生态环境局****分局
邮 编:526238
联系电话:0758-****618
传 真:0758-****55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项目名称 | ****高新区年产20000吨PET瓶无菌冷罐装生产线项目 |
| 建设单位 | **** |
| 建设地点 | **市高新区凤岗片区、古塘西路东面地段 |
| 编制单位 | **市****公司 |
| 项目概况 | 建成后年生产椰子水1500吨、金银花茶2000吨,并配套吹瓶工序,年产PET塑料瓶154.78吨(项目配套自用,不作产品销售)。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本项目施工期主要污染源及其防治措施包括: 1.施工期废水:施工废水经临时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洒水抑尘或者施工用水。 2.施工扬尘:工地出入口和主要通行道路进行硬底化,并辅以洒水等措施。 3.施工期固体废物:施工期产生的所有固体废物应分类收集、分区暂存,并按规处置。****回收部分进行回收利用,不可回收部分委托有一般固体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统一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4.施工期噪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合理布局现场、降低设备声级设置隔声屏障等。 本项目运营期主要污染源及其防治措施包括: 1.废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TA001水喷淋废液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冷凝水和反渗透装置浓水(纯水制备)回用于车间地面清洗,不外排;生活污水经过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2.废气:主要包括调配、吹瓶、套标、喷箱码、激光喷码、消毒等****处理站、废渣存放、实验室废气,分别处理后达标排放。 3.噪声:优化项目平面布置,采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合适的降噪、减震、隔声等措施,再经墙体隔声、几何发散的衰减后,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4.固废:一般工业固废收集后交具备主体资格和技术能力的单位处置;危险废物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 公众参与情况 |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本项目可不开展公众意见调查;项目受理公告期间,我局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