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依据《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考核管理办法》(交运规〔2024〕8号)第十七条规定,经审核,附件所列人员的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考核合格证明已超过法定有效期,且未在规定期限内向属地安全考核主管部门申请延期。现依法将上述人员原安全考核合格结果公告作废。
特此公告。
附件: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考核合格证明过期名单
****
2026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