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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注塑车间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技术评估报告及相关地市生态环境部门的意见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6年11月05日至2026年11月11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省**市**区红宝路97号,邮编:519000
联系电话:0756-****713
传 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项目名称 | ****注塑车间扩建项目 |
| 建设地点 | ******区 |
| 建设单位 | **** |
| 项目概况 | ****位于**市**区联峰路201号10栋1单元、2单元、5栋1楼,现有项目年产插接件/连接器41100万件,年产连接器/插接件塑胶外壳41100万件,年产电线电缆1570吨,年产高速线缆200万套。公司现拟利用原有注塑车间建设“****注塑车间扩建项目”,将原部分注塑工序的委外加工转为厂内自行生产,扩建后总产能不变。项目总投资25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2.3万元。 |
| 环评机构 | ****研究院有限公司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因素包括: |
| 公众参与情况 | 采取网站公示等方式开展了公众参与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