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110千伏赤光输变电工程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技术评估意见等,按照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本机关拟对该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6 年 11 月 4 日至 2026 年 11 月 10 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机关反映。
联系地址:**县老隆镇同福街27号,邮编:517300
联系电话:0762-****369
传 真:0762-****369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机关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项目名称 | ****110千伏赤光输变电工程 |
| 建设单位 | **** |
| 建设地点 | **市**县赤光镇双洋村 |
| 环评机构 | **省****研究中心(******中心) |
| 项目概况 | ****电站站址位于赤光镇双洋村,线路途经赤光镇、田心镇、龙母镇,总投资9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80万元。主要建设内容:(1)变电工程:①**110****电站,全站按户外常规站建设,包含2台40兆伏安主变、110kV出线2回、10kV出线24回,每台主变低压侧装设2组5兆乏电容器;②对侧220千伏**站扩建2个110千伏出线间隔。(2)线路工程:①****站至赤光站架空线路长约16.5千米,其中**双回架空线路长约2×15.9千米,利用原110kV霍麻乙线、霍田甲线段备用回路增挂导线长约2×0.6千米;②调整110kV霍麻乙线、霍田甲线#2至#3导线挂线,由四回路上层横担调整至下层横担,路径长约2×0.6千米;③**杆塔48基。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 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 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优化施工方案,严格控制临时占地类型和面积;落实报告中生态保护、恢复及补偿措施,最大限度地减轻对周边生态环境的影响,确保生态环境安全。 2.做好施工期的环境污染防治措施。加强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期,控制施工期间扬尘产生;施工废水经预处理后回用于绿化或工地洒水;妥善处理施工期产生的弃土、废渣等固体废物;做好施工场地及沿线的复绿工作,减少水土流失和生态破坏;合理布置各类高噪声施工设备,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 3.做好电磁环境保护工作。采取有效措施,****电站和输电线路沿线区域工频电场强度、磁感应强度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相关控制限值要求:工频电场强度4000V/m,磁感应强度100μT。 4.做好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对主变压器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及采取有效的消声降噪措施,确保东侧厂界、南侧及北侧厂界距离S227省道边界35米以外部分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西侧厂界、南侧及北侧厂界距离S227省道边界35米以内部分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生活污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后,回用于站区绿化,不外排。 5.做好固体废物管理工作。按照分类收集和综合利用的原则,落实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和处理处置措施,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电站环境风险防范,建立健全环境事故应急体系,落实有效的环境事故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 6.加强营运期环境管理工作。对环境敏感点进行营运期跟踪监测,如果发现超标情况应采取相应措施确保工频电场强度、磁感应强度均满足相应标准要求。项目在施工和运营过程中,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定期发布企业环境信息。 |
| 公众参与情况 | / |
| ****政府 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 措施承诺文件链接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