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平县隆街镇东埔村典型村基础设施及人居环境提升项目EPC总承包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 2026年11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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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 标段(包)名称 公示标题 公示类型 公示开始时间 公示结束时间 公示发布时间
**县隆街镇东埔村典型村基础设施及人居环境提升项目EPC总承包
**县隆街镇东埔村典型村基础设施及人居环境提升项目EPC总承包
**县隆街镇东埔村典型村基础设施及人居环境提升项目EPC总承包中标候选人公示
正常
2026-11-03 17:35:28
2026-11-06 23:59:59
2026-11-03 17:35:28
公告内容

中标候选人公示

投资项目代码

****

投资项目名称

**县隆街镇东埔村典型村基础设施及人居环境提升项目

招标项目名称

**县隆街镇东埔村典型村基础设施及人居环境提升项目EPC总承包

标段(包)名称

**县隆街镇东埔村典型村基础设施及人居环境提升项目EPC总承包

公示名称

**县隆街镇东埔村典型村基础设施及人居环境提升项目EPC总承包中标候选人公示

开标日期

2026年11月03日

评标情况

投标单位

综合得分

排名

(主)****
(成)**城建****公司

98.10

1

(主)**市星****公司
(****集团有限公司

90.60

2

(主)**圆****公司
****集团有限公司

87.46

3

第一中标候选人

(主)****(成)**城建****公司

投标报价

设计费报价下浮率:0.91%、**费报价下浮率:0.91%

质量承诺

(1)设计要求:符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国家及地方有关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及行业相关规范技术标准等要求。
(2)施工要求:符合设计图纸要求和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要求及行业颁发的工程质量合格标准。

工期

总工期为 70 天,其中:①设计工期:中标人应在签订合同后 10 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②施工工期: 60天(以建设单位发出的进场通知书次日或开工通知书指定之日算起)。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总承包项目经理:谢利东
施工项目负责人:谢利东
设计项目负责人:梁志光

资质
资格

总承包项目经理证书编号:
粤 244********05720
施工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
粤 244********05720
设计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202****2970

业绩

/

资格能力条件

资格情况

详见公开投标文件

业绩情况

/

第二中标候选人

(主)**市星****公司(****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

设计费报价下浮率:0.48%、**工程费报价下浮率:0.48%

质量承诺

(1)设计要求:符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国家及地方有关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及行业相关规范技术标准等要求。
(2)施工要求:符合设计图纸要求和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要求及行业颁发的工程质量合格标准。

工期

总工期为 70 天,其中:①设计工期:中标人应在签订合同后 10 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②施工工期: 60天(以建设单位发出的进场通知书次日或开工通知书指定之日算起)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总承包项目经理:汪晓玮
施工项目负责人:汪晓玮
设计项目负责人:陈博

资质
资格

总承包项目经理证书编号:
粤 244********03294
施工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
粤 244********03294
设计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202****2483

业绩

/

资格能力条件

资格情况

详见公开投标文件

业绩情况

/

第三中标候选人

(主)**圆****公司****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

设计费报价下浮率:0.19%、**工程费报价下浮率:0.19%

质量承诺

(1)设计要求:符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国家及地方有关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及行业相关规范技术标准等要求。
(2)施工要求:符合设计图纸要求和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要求及行业颁发的工程质量合格标准。

工期

总工期为 70 天,其中:①设计工期:中标人应在签订合同后 10 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②施工工期: 60天(以建设单位发出的进场通知书次日或开工通知书指定之日算起)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总承包项目经理:陈超雄
施工项目负责人:陈超雄
设计项目负责人:韩天一

资质
资格

总承包项目经理证书编号:
粤 244********09417
施工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
粤 244********09417
设计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202****4730

业绩

/

资格能力条件

资格情况

详见公开投标文件

业绩情况

/

异议受理部门

****

联系地址

**县隆街镇环镇街13号

异议受理部门联系人

蓝先生

联系电话

0762-****803

招标投标监督
部门

****建设局

联系电话

0762-****289

联系地址

**县元善镇环**路

公示开始时间

2026年11月04日

公示结束日期

2026年11月06日

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附件(2)
招标进度跟踪
招标项目商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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