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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土地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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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省土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因公共利益的需要,需征收**县寨****经济**社,石坑崀村楼墩、上塘、亚田、大胜段、黄泥塘、老屋、******社、****联合社,阳爱村陂头、回龙、上队、******社属下的集体土地,现将拟征收土地情况预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的目的:实施公共利益建设需要。
二、拟征收土地的位置和范围:涉及**县寨****经济**社,石坑崀村楼墩、上塘、亚田、大胜段、黄泥塘、老屋、******社、****联合社,阳爱村陂头、回龙、上队、******社(详见公告附图)。
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三、拟征收土地面积:5.4377公顷(81.5655亩)。
四、拟征收土地实施单位:****政府。
五、公告期限:2026年11月3日至2026年11月16日。
六、工作安排:自本预公告发布之日起,****将组织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征收土地调查,进入拟征地现场,对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农村村民住宅及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进行现状调查,请各相关单位和个人相互知照,并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将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等利害关系人共同确认。
七、其他事项:自本预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建、抢租、抢埋;违反规定抢栽、抢建、抢租、抢埋的,对于抢栽、抢建、抢租、抢埋的部分不予补偿。
专此公告。
附件:**县2026年度第五批次城镇建设用地位置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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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