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县**入河排污口及污水收集管网系统改造提升工程管网排查及专项规划方案编制 | ||
| **县**入河排污口及污水收集管网系统改造提升工程管网排查及专项规划方案编制 | ||
| A02-124********17604XU-****1027-000021-7 | ||
| 更正公告 |
各潜在投标人:
**县**入河排污口及污水收集管网系统改造提升工程管网排查及专项规划方案编制招标已于2026年10月27日在**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公共**交易平台(**省﹒**市)公开发布招标公告,现对相关内容进行更正,具体内容如下:
一、原招标文件P5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
1.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1联合体成员总数不得超过2个(含联合体牵头方),联合体牵头方应为满足2.2①要求的资质单位。
1.2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
1.3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1.4联合体牵头方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1.5联合体成员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的相应资格条件和能力,即应具备满足联合体协议约定的成员分工所需的资格条件和能力。
1.6联合体协议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现更正为:
1.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1联合体成员总数不得超过2个(含联合体牵头方),联合体牵头方应为满足2.2①或②任意一方要求的资质单位。
1.2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
1.3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1.4联合体牵头方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1.5联合体成员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的相应资格条件和能力,即应具备满足联合体协议约定的成员分工所需的资格条件和能力。
1.6联合体协议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二、原招标文件P6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
4 .禁止投标条款:
4.1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7)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9)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0)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相互任职或工作关系;
(1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4)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或者发生较**全事故的;
(15)被“信用中国 ”网站(https://www.****.cn)发布的《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
4.2 招标人拒绝以下名单中的单位参加本次投标:
| 序号 | 单位名称 | 拒绝原因 |
| 1 | **** | 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人 |
| 2 | **** | 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
| 3 | ******公司 | 为本项目的可研编制单位 |
| 4 | **省岩土****公司 | 为本项目的勘察单位 |
| 5 | ****研究院****公司 | 为本项目的设计单位 |
现更正为:
4 .禁止投标条款:
4.1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相互任职或工作关系;
(10)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3)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或者发生较**全事故的;
(14)被“信用中国 ”网站(https://www.****.cn)发布的《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
4.2 招标人拒绝以下名单中的单位参加本次投标:
| 序号 | 单位名称 | 拒绝原因 |
| 1 | **** | 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人 |
| 2 | **** | 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
三、如招标公告或招标文件涉及以上内容的,均作调整;本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凡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与本公告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2026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