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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 | 分类: | |
| 发布机构: | ******局 | 成文日期: | 2026-11-03 |
| 名称: | 关于变更何志鹏用地规划条件公示的通告 | ||
| 文号: | 发布日期: | 2026-11-03 | |
| 主题词: | |||
不动产权证号为粤(2021)**市不动产权第****585号的国有出让用地,位于**市小榄镇下基路9巷5号,用地面积141平方米,不动产权利人为何志鹏,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现土地使用权人申请变更该宗用地规划条件。我局已受理其申请,根据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现对该宗地规划条件变更进行公示,公示如下:
一、变更前用地规划条件
该用地为国有出让用地,土地出让合同无约定相关规划指标。
二、变更后用地规划条件
容积率不得大于1.5,且建筑面积不超过1000平方米,建筑层数不得超过四层,第四层只允许建梯间及辅助用房,面积不得超过基底面积的一半;建筑高度不大于15米,建筑首层和地下室层高不得超过5米,其它层的层高不得超过3.6米。**住宅建筑的层高不应低于3.0米,需符合建设时的住宅项目规范。
根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现就该事项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公示通告发布开始为期十天。在公示期内如对上述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反馈到以下地址:**市小榄镇民安中路138号****,逾期视为无异议。
联系人:林小姐 联系电话:****4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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