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生态环境法典》《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和《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35号),建设项目在进行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期间应征求公众意见。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市水口镇河道生态修复工程(二期)
建设单位:****
建设地址:**省**市**市境内的**水口段
建设内容:起点下游博溪取水点桩号K0+000~终点**左岸**河出口桩号K7+830,总长7.83km。
本次清淤控制范围及主要内容:
(1)横断面控制清淤范围以距岸边控制5.0m为保护岸坡控制区,后以1:3坡比接河道的设计河底;
(2)对博溪取水点段右岸桩号K0+000~K0+135、K0+195~K0+500及K1+000~K1+500共0.940km,对**左岸桩号K2+000~K6+200、K6+810~K7+120、K7+545~K7+690,共4.655km,总长共5.595km河滩以下平均厚度5.82m进行清淤清障(枯水位以下4m控制清淤河床底高程,枯水位为多年平均低水位);
(3)**右岸桩号K0+500~K1+000及K1+500~K2+000、K6+200~K6+810共1.61km对岸坡及滩地进行清障,主要清除根植发达的竹、树根等;
(4)**左岸**河出口段桩号K7+690~K7+830共0.14km及博溪取水口上下游K0+135~K0+195共60m保留现状;
(5)对水口老桥下游保护范围200m桩号K7+120~水口新桥上游保护范围200m桩号K7+545共0.425km,对枯水位以上滩地进行清淤清障。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0753-****126
联系地址:**市**水口镇府前街35号
三、生态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和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公司
联系人:吴经理
联系电话:136****7886
电子邮箱:****@qq.com
通讯地址:**市**区**南路123号金汇大厦807室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的内容和格式由生态环境部制定,详见《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中“附件: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为:http://mee.****.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生态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生态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可选择发送信函、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
我公司将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生态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和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反映,供生态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决策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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