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市水口镇河道生态修复工程(二期)——生态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审批
广东-梅州-兴宁市
发布时间: 2026年11月03日
项目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根据《中华人民**国生态环境法典》《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和《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35号),建设项目在进行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期间应征求公众意见。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市水口镇河道生态修复工程(二期)

建设单位:****

建设地址:**省**市**市境内的**水口段

建设内容:起点下游博溪取水点桩号K0+000~终点**左岸**河出口桩号K7+830,总长7.83km。

本次清淤控制范围及主要内容:

(1)横断面控制清淤范围以距岸边控制5.0m为保护岸坡控制区,后以1:3坡比接河道的设计河底;

(2)对博溪取水点段右岸桩号K0+000~K0+135、K0+195~K0+500及K1+000~K1+500共0.940km,对**左岸桩号K2+000~K6+200、K6+810~K7+120、K7+545~K7+690,共4.655km,总长共5.595km河滩以下平均厚度5.82m进行清淤清障(枯水位以下4m控制清淤河床底高程,枯水位为多年平均低水位);

(3)**右岸桩号K0+500~K1+000及K1+500~K2+000、K6+200~K6+810共1.61km对岸坡及滩地进行清障,主要清除根植发达的竹、树根等;

(4)**左岸**河出口段桩号K7+690~K7+830共0.14km及博溪取水口上下游K0+135~K0+195共60m保留现状;

(5)对水口老桥下游保护范围200m桩号K7+120~水口新桥上游保护范围200m桩号K7+545共0.425km,对枯水位以上滩地进行清淤清障。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0753-****126

联系地址:**市**水口镇府前街35号

三、生态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和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公司

联系人:吴经理

联系电话:136****7886

电子邮箱:****@qq.com

通讯地址:**市**区**南路123号金汇大厦807室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的内容和格式由生态环境部制定,详见《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中“附件: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为:http://mee.****.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生态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生态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可选择发送信函、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

我公司将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生态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和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反映,供生态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决策参考。

****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