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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地暨市民公园工程结算审核服务 | ||
| 无(属于非行政管理的中介服务项目采购) | ||
| 1.严格按照有关的法规、政策等有关规定及委托人的要求,按时按质按量提供服务。坚持科学准确、客观真实、公平公正、合理合法、廉洁高效的原则,审核工程结算; 2.按时按质提供评审报告,对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并负有保密责任; 3.审核单位须到现场复核工程量,确保现场实际情况与竣工图吻合; | ||
| 否 | ||
| 投资额(¥3,927,663.7元) | ||
| 仅承诺服务即可 | ||
| 1.须持有市场监管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明确包含“工程造价咨询”; 2.具备固定办公场所、必要设备; 3.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规或不良诚信记录。 | ||
| 本工程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期限为20个自然日,从收到委托人交接通知之日起至咨询人提交正式结算评审报告止。若因咨询人原因,服务期限延期达到1个月,委托人可自行终止合同,无需向咨询人支付任何费用。 | ||
| 暂不做评估与测算 | ||
| 1.报价方式:暂定价7883.51元。 2.计价标准:本次结算审核服务按暂定价7883.51元采购(参照采购需求书附件《****集团有限公司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表》计算)。 3.咨询人提交项目正式结算评审报告,审核服务费结算经委托人审定后,咨询人提出付款申请并开具与审定的项目结算审核服务费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给委托人,委托人在十个工作日内向咨询人支付已审定的项目结算审核服务费; 4.本工程结算审核服务费按送审结算价****757.40元为基数计算基本收费;效益收费以实际核减额为基数按《****集团有限公司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表》(详见附件)计算。实际核减额=实际送审价-咨询人审定金额-委托人复核核减金额。 5.中选服务机构应在收款前向项目业主出具等额合法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 ||
| 否 | ||
| 否 | ||
| 2026-11-05 17:3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