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山市鹤城镇污水处理及配套设施项目

审批
广东-江门-鹤山市
发布时间: 2026年11月03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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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申报单位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建设年限 总投资 资金来源 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审批部门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邮件编码 邮政地址
****改革局关于**市**镇污水处理及配套设施项目项目初步设计概算审批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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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市**镇**镇工业二区2个月
5693.41万元****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外,其余由****自筹解决。
土地开发面积约327.06亩,场平后地块标高范围为56m-65m。拟建道路为官泮路,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呈南北走向,南起创利路,北至**路(暂未接通),建设长度334.727m,道路红线宽度为13m,按双向2车道布置,设计速度30km/h,为水泥混凝土路面结构。项目包含土方工程、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及照明工程等。
****改革局****449
**市沙坪街道人民路60号
本公示的期限为2026-11-03至2026-11-05。公民、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在公示期限届满后五个工作日内,对本行政审批事项直接涉及自身重大利益或者自身与申请人重大利益的,可依法向我局书面陈述、申辩、申请听证;对本行政审批事项内容有其他意见建议的,也可向我局提出。(以上应填写《行政审批前公示意见反馈表》并按上表提供的联系方式提交)。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