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成交公示(WGC2026031)

国土-中标通知
发布时间: 2026年11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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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成交公示(****)
**** 2026年11月03日
按照《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我局 挂牌出让 1 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地块的基本情况:
宗地编号: **** 宗地总面积: 8.462618公顷 宗地坐落: **市**区湛阳路以南、 **路以西
年限: 70年 土地用途: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项目名称:
成交价: 58000万元 受让单位: ****
备注: 其它事项 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时间:成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签订;受让方逾期不签合同的,终止供地,没收竞买保证金。 2.交款方式:成交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支付出让价款。受让人不能按时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1‰向出让人缴纳违约金;延期付款超过60日,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受让人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出让人并可请求受让人赔偿损失。 3.交地时间和方式:成交之日起180天内按现状交地。****管理中心和受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交地确认书》;****管理中心须在约定的交地时限内通知受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交地确认书》,如因受让人自身原因未在通知期限内****管理中心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交地确认书》的,交地时间从约定的交地时限届满之日起算。 4.动工建设时间和竣工时间:交地之日起一年内动工建设,动工之日起五年内竣工。受让人未能按照本合同约**期或同意延建所另行约**期开工建设但不超过一年的,每延期一日,应向出让人支付相当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总额0.05‰的违约金,出让人有权要求受让人继续履约;受让人未能按照本合同约**期或同意延建所另行约**期竣工的,每延期一日,应向出让人支付相当于未竣工计容建筑面积对应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0.05‰的违约金。 5.开竣工认定标准:开工为依法取得施工许可手续,具体时间以该工程的施工许可核发时间为准。竣工为依法建设完成规划条件涵盖的所有项目内容,竣工时间以核实通过规划条件全部内容的日期为准。 6.土地竞得者须按照规划配建出让范围内顺慧路和屋山二横路,其中配建顺慧路,起点为顺慧路与湛阳路交叉口(接现状已建成路口),终点至已收储土地红线,长约298米,宽度约16米;配建屋山二横路(已收储土地范围内路段),长约326米,宽度约16米。上述道路长度和面积具体以自然**主管部门批复的建设方案为准。根据湛府规〔2025〕8号文要求,配建的道路须与首期工程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竣工,竣工后无偿移交。配建的具体建设标准及要求、移交程序、后续管养要求以及土地竞得者的相关履约责任,均由竞得者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部门签订的监管协议书实施。 7.土地竞得者须按照规划配建出让范围内4108.79平方米公园绿地和1893.95平方米防护绿地。根据湛府规〔2025〕8号文要求,配建的公园绿地和防护绿地须与首期工程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竣工,竣工后无偿移交。配建的具体建设标准及要求、移交程序、后续管养要求以及土地竞得者的相关履约责任,均由竞得者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部门签订的监管协议书实施。 8.土地竞得者须在地块二内配建一所15班幼儿园,独立占地,面积符合相关规范要求。根据湛府规〔2025〕8号文要求,****幼儿园须与首期工程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竣工、同步交付使用,竣工后无偿移交。具体要求按土****人民政府签订的监管协议书实施。 9.土地竞得人须按照《关于下达**市**区屋山二横路以南、顺慧路以西20537.44平方米用地规划条件的批复》(湛自然资(详规)〔2026〕113号)配建出让范围外20537.44平方米的一所27****学校。根据湛府规〔2025〕8号文要求,****学校须与首期工程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竣工、同步交付使用,竣工后无偿移交。具体要求按土****人民政府签订的监管协议书实施。 10.居住小区、大型商业服务业项目,以及大型公交站点必须在城市道路行人主出入口附近设置一个占地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的城市公共自行车驿站,****政府批准实施运行的城市公共自行车系统配置不少于50辆公共自行车和车辆管理设备。道路同侧的城市公共自行车驿站间距宜大于200米,其布局应符合相关要求。配建的具体建设标准及要求、移交程序、后续管养要求以及土地竞得者的相关履约责任,均由土****政府****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的《监管协议书》实施。 11.本宗土地需要移交的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有: 地块一: (1)托老所:建筑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 (2)托育服务用房:建筑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 (3)文化活动站:宜结合或靠近公共绿地安排,可结合会所设置。建筑面积不少于500平方米。 (4****中心:每百户(标准户)建筑面积不小于20平方米。建筑面积不少于550平方米。 地块二: (1)托老所:建筑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 (2)托育服务用房:建筑面积不少于400平方米。 (3****居委会、治安联防站、残疾人康复室):可结合其他建筑设置。建筑面积不少于800平方米,含85****委会办公用房及15****社区警务室。 (4****服务站:建筑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 邮政快递末端服务用房:在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内配置,不独立占地,应设于建筑首层,便于邮件收发。(地块一设置建筑面积不低于50平方米,地块二设置建筑面积不低于70平方米)。 根据湛府规〔2025〕8号文要求,用地内配套的各项设施应与住宅建筑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规划核实、同步交付使用,****政府或者其指定的部门负责接收。 12.未尽事宜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策规定执行。 13.该宗土地出让方应缴交的印花税****管理中心负担。

二、公示期:2026年11月03日 至 2026年11月07日

三、该宗地双方已签订成交确认书,在30日内签订出让合同,相关事宜在合同中约定

四、 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
单位地址:**市**区军民路29号
邮政编码:524000
联 系 人:周生
联系电话:****170
电子邮件:****@163.c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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