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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用地转用公告
****政府批准,《****政府关于**市2026年度第二十四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府土审(14)〔2026〕105号)批复,同意将**市******经济**社属下的0.4393公顷集体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安排作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用地。现按土地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将农用地转用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用地项目:**市2026年度第二十四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二、公告期限:2026年11月3日至2026年12月3日。
三、农用地转用地块位置:****社区居民委员会(具体见农用地转用红线图)。
四、地块单位、面积、地类:本项目转用**市******经济**社属下的0.4393公顷集体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折合6.5895亩,其中农用地6.5895亩。
具体涉及**市******经济**社属下的0.4393公顷集体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折合6.5895亩(其中园地2.2890亩、草地4.3005亩)。
五、相关权利人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就粤府土审(14)〔2026〕105****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特此公告。
附件1:粤府土审(14)〔2026〕105号**市2026年度第二十四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附件2:**市2026年度第二十四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红线图
实施单位:******局
公告发布单位:****
2026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