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局:
你局报来《关于要求审批上报〈**市**东涌镇生态清洁小流域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我局组织专家对该工程进行技术审查,并提出了专家审查意见(见附件)。经研究,我局基本同意该审查意见,现批复如下:
一、**市**东涌镇生态清洁小流域****水利厅《**省生态清洁小流域实施方案(2023-2030年》,我局同意该工程建设。
二、本工程建设任务是通过沟道综合治理、生态自然修复、水土流失治理、水环境提升、村庄人居环境改善和滨河交通、亲水、取水条件完善等措施,实现流域生态系统良性循环,促进项目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打造和谐宜居型小流域。工程建设规模为综合治理水土流失面积42.08k㎡,具体建设内容为封禁管护治理面积42.08k㎡、封禁碑牌15座、宣传牌10个、垃圾防护棚6套、**机耕道3.66km、河道清杂清障3.65km、**生态护岸2.53km、**水陂1处、**下河步级及亲水平台4处、**机耕桥1座、生态节点2处、植物措施5469㎡。
三、基本同意本工程总体布置及措施设计,同意分为生态修复区、预防保护区、综合治理区3个分区进行治理。
(一)预防保护区。基本同意在疏幼林植被稀疏区域采取封禁保护措施,设置封禁碑牌。封禁治理面积42.08k㎡,设置封禁碑牌15座。应进一步复核封禁图斑位置及面积。
(二)综合治理区。基本同意在主要交通要道旁、主要河流水系旁、林区出入口、镇村附近等设置10个水土保持宣传牌。基本同意新增设垃圾防护棚6套。
(三)生态修复区。基本同意在河道及两岸采取清杂清障、**护岸、亲水平台、水陂、机耕桥、布设生态节点及河岸植物等措施。
1.基本同意对赤坑水、赤坑水支流、宝楼河及马草湖河进行清杂清障,河道清杂清障3.65km。
2.基本同意生态护岸设计方案,生态护岸总长度2.53km,其中赤坑水护岸总长度1.08km,马草湖河护岸总长度1.45km。建议结合实际优化赤坑水支流护岸设计。
3.基本同意在赤坑水**生态水陂1座。下一阶段根据实际需要优化水陂设计。
4.基本同意在河道岸坡处设置4处亲水设施。下一阶段根据实际需要优化亲水设施位置及设计。
5.基本同意在宝楼河**机耕桥一座。补充完善机耕桥的结构计算,并进一步优化设计。
6.基本同意岸坡绿化美化面积5469㎡,基本同意岸坡绿化美化设计方案,下一阶段结合实际优化绿化美化设计。
7.基本同意**机耕路,机耕路总长度为3.66km。下一阶段根据实际结合岸坡防护完善机耕路布置及设计。
8.基本同意在宝楼村和东石村共设置2个生态节点,以现有场地为基础,进行提升打造。下阶段根据实际进一步化生态节点及设计。
四、基本同意施工期为12个月。下一阶段你单位应根据上级对生态小流域进度要求,科学制定年度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保质保量完成建设任务。
五、工程的概算投资以发改部门核定为准。资金来源除上级按有关政策补助外,其余建设资金由你区自筹解决。
六、工程建设要严格资金使用管理,专款专用、专账管理,规范财务管理制度。要严格执行基建程序,建立健全工程质量管理监督体系和安全管理监督体系,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和进度。
七、请督促设计单位按审查意见对工程设计进行补充、完善、复核和优化。严格执行基建程序,落实工程自筹资金,建立健全工程质量管理监督体系和安全管理监督体系,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和进度。
八、本工程建设管理由**市****服务中心负责,工程完工后,****人民政府负责,不再另设管理机构。运行管理单位应落实管护措施和管养经费,确保项目发挥效益。同时,应将档案工作纳入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中,确保水利工程档案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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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