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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说明:
本规划建筑位于**市潘州街道**塘吴屋村,属集体建设用地,****中心**管控区范围里的严控区域内。持有集体土地使用证,权属人为吴永生,证号为**县府集建总字第****00980号,证载宗地面积33平方米。吴永生拟将用地权属转移给其孙女吴嫦雅。现吴嫦雅申请拆旧建新,方案及指标详见附图。
根据《**省城乡规划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现将该方案向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进行公示,公开征询意见。
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1、建筑投影面积:≤33㎡(含阳台);
2、建筑占地面积:≤32.47㎡;
3、总建筑面积:≤32.47㎡;
4、建筑高度:4米;
5、层数:一层;
公示期限:
2026年10月28日至11月7日(共10天)
附注:
1、公示地点:用地现场、村委会公示栏、政府公示网站。
2、凡是与该项目审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如对该项目存在异议,应在公示期内持本人身份证件以及证明利害关系存在的证据材料,向我局提出书面意见。意见需注明联系人真实电话、联系电话和联系地址。
3、有效反馈意见日期:公示日期内。逾期视为无效意见,不予采纳。
4、查询网址:http://www.****.cn/zwgk/jsgcghgs/。
5、联系电话:0668-****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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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