蕉发改投审〔2026〕120号
关于**县三圳镇东岭村人居环境整治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概算的批复
****政府:
你镇报来《关于请求批准**县三圳镇东岭村人居环境整治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立项请示》及相关材料收悉。
为改善乡村面貌,优化居民居住环境,提升居民生活质量,经研究,同意该项目立项。批复内容如下:
一、项目编码:****。
二、项目建设地点:三圳镇东岭村。
三、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和规模:
主村道沿线绿化、河道清淤等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程(主要包括主村道沿线约3公里开展“三线”整治、农房风貌管控10余户)和节点提****村委周边亮化提升、五湖段约1公里花带修整及入村口三角地整治等),下枧竹子岗原机耕路提升改造约360米,灌溉圳修复400米,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涉及**1座9.4*4m机耕桥和修复1座7*4m灾毁机耕桥)。
四、项目概算总投资及资金筹措:
(一)项目概算总投资135.96万元,其中**工程125.19万元、设计4.01万元、监理3.76万元、其他3万元。
(二)资金来源:上级拨款,不足部分自筹解决。
五、项目计划建设工期:3个月。
六、项目建设和入库管理事项:建设单位在项目开工建设前,须依法依规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实施,并按项目入库管理的有关规定及时做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库、政府投资项目储备编制、三年滚动投资计划相关工作。
七、项目调整事项:建设单位不得擅自扩大投资规模、改变建设内容或提高建设标准。如需对本项目审批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调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出具调整文件。
八、项目其他事项:建设单位要确保项目建设的质量和安全生产,采用绿色节能设备,促使项目早日建成,充分发挥投资效益。
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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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1月3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 县领导建明、映萍同志,县财政局、自然**局、****建设局、水务局、农业农村局、“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