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省
反无人机设备采购项目中标公示
(****)
我单位就以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评审结果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要
1.项目名称:反无人机设备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
3.最高限价:99.7万元;
4.采购需求:固定式侦管一体设备1套、反无人背包式设备1套、便携式反无人机设备1套、便携式反无人盾1套、手持式反无人探测设备2套和反无人网捕枪4套,具体详见第六章采购项目商务和技术要求;
5.交货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20天内全部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6.交货地点:**省**市**县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7.评审日期:2026年10月29日。
二、评审结果及中标候选人名单:
****委员会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投标总价:381980.00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省****公司,投标总价:603000.00元;
第三中标候选人:中交遥感****公司,投标总价:870000.00元。
三、信息发布:本项目中标公示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cn)上发布。
四、联系事项
采购机构:某单位 地址:**省**市
联系人:卢先生0371-****3190、191****9685
某单位监督部门联系方式:李先生0371-****3105
备注: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2026年11月2日-2026年11月5日)。如对评审结果公示存在异议,可向采购机构提出,逾期将不再受理。质疑书应当由质疑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应包括下列内容:(一)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二)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三)与质疑事项有关的单位名称;(四)质疑事项、请求和主张;(五)必要的事实依据和证明材料、法律法规依据、理由和线索;(六)提出质疑的日期;(七)其他需要说明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