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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资项目代码 | **** | |||||
| 投资项目名称 | ******供销天业(**)冷链物流园 | |||||
| 招标项目名称 | ******供销天业(**)冷链物流园工程监理项目 | |||||
| 标段(包)名称 | ******供销天业(**)冷链物流园工程监理项目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 **省﹒**市﹒市辖区 | |||||
| 资金来源 | 自筹 | 资金来源构成 | 企业自筹资金 | |||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包括本项目的所有工程,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准备阶段(含勘察阶段、设计阶段)、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收尾阶段(包括但不限于竣工验收、整改、工程移交及实物移交等)的质量、投资、进度、安全控制;监督、管理建设工程合同的履行,以及协调招标人和工程建设有关各方的工作关系,工程造价审核(含预算、进度款、变更、签证、结算的审核)、竣工图审核等全过程监理及监理造价咨询相关工作;按招标人的要求提**场参与开工前期的准备和筹划工作,协助招标人制定工程管理办法、各参建方职责及有关事务性工作等,以及配合项目移交等监理及项目管理有关工作。 全部工程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第三方专业分包工程合同及第三方服务合同涉及的所有工程内容(包含因工程建设所需的拆除工程、红线外永久/临时工程等)。负责完成本项目安全、质量、进度(包括月报和周报)、投资控制及合同的管理工作(包括编制投资月报、审核工程量、工程进度款、工程预算和结算、合同支付、变更台账等);负责材料、设备进场检查;负责组织协调、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各类验收组织工作;负责组织项目竣工验收并审核本项目竣工资料。 | |||||
| 招标内容 | 为招标人提供项目监理服务,内容包括对深化设计方案进行审核,对项目实施过程、验收移交阶段进行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变更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安全管理、项目管理协调等全程监理,并协助招标人完成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具体采购内容详见《第五章 委托人要求》。 | |||||
| 工期(交货期) | 自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本工程保修期满且本合同工程结算金额经委托人或其授权委托的第三方咨询单位审定、双方履行完毕监理合同项下的义务为止。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且实物移交完成后,监理人须积极配合工程结算、工程保修等工作。验收、移交、结算工作无具体时间期限,直至全部完成为止。 | |||||
| 最高投标限价 | ****600.00元 |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 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相应资质。 3.2.1 投标人须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或以上)资质。 注:(1)**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建设厅关于印发**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cn/xxgk/wjtz/content/post_****220.html)确定。 (2)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建设部****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建设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4〕124号)执行。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注意事项如下: ①投标人按照上述规定办理了资质延期或换领新证,在投标截止前已取得新证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经核准延期后的新资质证书。 ②投标人按照上述规定办理了资质延期或换领新证,在投标截止前未取得新证的,以中华人民****建设部发布核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名单的公告或通知、或**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简称四库一平台)中监理资质证书信息为准,并提供资质信息网页截图或相关证明资料。 ③投标人未提供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或未按第②款要求提供相关证明资料的,评标委员会将书面发出澄清通知,要求其提供申请资质延续的相关证明资料(如提交申请截图或申请回执等)或核准延期后的新资质证书或其他相关证明资料。如未能按本款要求提供相关证明资料的投标人,视为资质已失效,不通过资格审查。 ④根据资质证书批准延续后企业方能承接相关资质范围内的工程的原则,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前,中标人尚未取得资质有效期延续核准的,招标人将核查其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情况,或按照《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六条规定的程序对中标人进行履约能力审查,中标人可依法答辩。 3.3 总监理工程师:拟任本项目总****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公司,并具备本科或以上学历。 **专业人士参与投标的,须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注:依据《****建设厅关于印发**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规定)] 根据《****办公厅关于启用注册监理工程师等专业技术人员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厅函〔2025〕13号),自2025年1月20日起,注册监理工程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不再发放纸质注册证书。根据规定注册监理工程师纸质注册证书未作废的,资格审查时不得以投标人未提供电子证书为由,认定投标人资格审查不通过。 3.4其他要求 3.4.1投标人出具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格式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3.4.2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注: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及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结果截图,截图须清晰显示查询时间(查询时间应为招标公告发布之后的任意时间)。 3.4.3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六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1、未在招标公告第3条单列的投标人资格要求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2、依据《****建设厅关于印发**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cn/xxgk/wjtz/content/post_****220.html),自2021年1月1日起,经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企业及**专业人士参与本次投标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满足评审的相关证明文件。 | ||||
| 投标人业绩要求 | 本项目不涉及“投标人业绩要求” | |||||
| 是否采用电子招投标投标方式 | 否 |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 下载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 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www.****.com) | ||
| 获取纸质招标文件的方式 | / | |||||
|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6-11-03 00:00:00 |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6-11-09 00:00:00 |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6-11-25 09:30:00 |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6年11月25日9时30分。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交易中心****投标中心开标室,具体****交易中心电子信息屏幕上的安排(地址:**市天**路28****广场中座7楼)。 5.3开标时间:2026年11月25日9时30分。 5.4开标地点:****交易中心****投标中心开标室,具体****交易中心电子信息屏幕上的安排(地址:**市天**路28****广场中座7楼)。 | |||
| 开标时间 | 2026-11-25 09:30:00 | 开标地点 | ****交易中心****投标中心开标室,具体****交易中心电子信息屏幕上的安排(地址:**市天**路28****广场中座7楼)。 | |||
| 发布公告媒介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交易中心****投标中心网站(网址:https://www.****.com)、**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s://zbtb.****.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om/)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交易中心****投标中心网站上发布。 | |||||
| 招标人 | **** | 联系地址 | **省**市**区**街道发财路 36 号 | |||
| 招标人联系人 | 曾工 | 联系电话 | 186****8831 |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联系地址 | **市**区春融三路7号南方财经大厦32楼 | |||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郑锦旭、黄**、付威、唐苏辉、吴天晖、徐茂盛、宋晋刚 | 联系电话 | 137****9846 | |||
| 招标监督机构 | 广****集团有限公司 | 联系电话 | 186****8831 | |||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向招标人提出。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可以通过线下或线上的形式提出异议。线上提出异议的,应通****交易中心****投标中心交易平台提交,招标人也应通****交易中心****投标中心交易平台答复线上提出的异议。具体按****交易中心****投标中心交易平台相关指南进行操作。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