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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 | 分类: | |
| 发布机构: | **市**** | 成文日期: | 2026-11-02 |
| 名称: | 关于《**县2023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收回资金再安排—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实施方案》和公开遴选实施主体的公告 | ||
| 文号: | 发布日期: | 2026-11-02 | |
| 主题词: | |||
为加快推动我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根据《****财政厅关于下达中央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资金的通知》(粤财农〔2026〕154号)、****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3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收回资金再安排—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实施方案》(粤农农函〔2026〕97号)和《关于公****农场******社入围名单的通知》(粤农农函〔2024〕604号)等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我局牵头制定了《**县2023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收回资金再安排—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实施方案》,同时公开遴选**县2023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收回资金再安排—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实施主体,现在予以公告。
公告期:2026年11月2日至2026年11月6日
联系人:****水务局农村经济和社会事业促进股 刘新平,联系电话:0753-****6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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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1月2日
附件1.**县2023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收回资金再安排—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实施方案.docx
附件2.**县2023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收回资金再安排—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申报书.w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