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港**沿**区**作业区通用码头工程(重新报批)生态环境影响报告书》,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6年10月29日至2026年11月4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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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 **港**沿**区**作业区通用码头工程(重新报批) | **** | **省**市**沿**区**作业区2#港池内规划通用码头区 | ******公司 | 项目拟对码头装卸货种、装卸方式进行调整,提高码头泊位通过能力,码头泊位规格、等级等均不变,新增煤炭货种类别,新增装卸年吞吐量600万吨,重新报批后码头设计吞吐量为散货850万吨/年(其中,煤炭800万吨/年,矿建50万吨/年),件杂货400万吨(其中钢材100万吨,企业制品及其他杂货300万吨);集装箱23万TEU(其中企业制品及腹地适箱货15万TEU,粮食8万TEU)。(重新报批前为散货250万吨(其中矿建材料150万吨,粮食100万吨);件杂货400万吨(其中钢材100万吨,企业制品及其他腹地杂货300万吨);集装箱23万TEU(其中腹地适箱货8万TEU,企业制品15万TEU)。)。项目重新报批后设计年通过能力为散货885万吨,件杂货420万吨,集装箱23.5万TEU。(重新报批前为散货260万吨,件杂货420万吨,集装箱23.5万TEU)。码头后方陆域自前往后依次布置前沿作业地带、干煤棚、堆场区、煤炭预留发展区、远期作业发展区等,陆域总面积为128.43万m2。码头后方新增配套煤炭铁路装车线,报告书仅对码头陆域红线范围内的铁路装车线部分进行评价,红线内铁路线长度450m,3条装车线共计总长度约1350m。项目重新报批后总投资估算为306998.4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1750.1万元。 | 1、项目重新报批后,运营期废气主要为扬尘、船舶燃油尾气、机械设备燃油尾气及车辆燃油尾气。针对煤炭、矿建材料卸料漏斗设置干雾除尘器进行抑尘,煤炭、矿建材料等散货贮存于封闭式干煤棚内,防止扬尘产生,场内散货周转采用皮带机输送,皮带机采取围挡封闭措施防止扬尘产生;针对机械设备、车辆尾气以及船舶尾气等,采用环保型高效装卸作业器械、运输车辆和进港船舶;在港船舶使用岸电,减少船舶泊港期间辅机燃油尾气排放;海船进入排放控制区满足船舶排放控制要求;运输车辆及船舶装载物料加盖篷布;对路面进行洒水抑尘等。 2、项目重新报批后,运营期废水主要为舱底含油污水、船舶生活污水以及船舶压载水等。对于国际船舶压载水采用深海置换和船舶处理为主,项目不接收国际到港船舶压载水,禁止国际到港船舶在**海域直接排放压载水。国内船舶压载水应优先在同海域取排水,严格防控引入外来有害生物。其他废水经处理后全部回用。 3、项目重新报批后,运营期噪声源主要为作业机械噪声、港区内车辆、船舶鸣号及轮机、铁路装车线移动装载机等产生的噪声等。项目对噪声源采取吸声、隔声、减振、降噪等措施,尽可能降低噪声的影响。 4、项目重新报批后,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港区生活垃圾、到港船舶生活垃圾)、含渣废水处理沉渣、生活污水处理污泥、废机油、机修含油废物、含油废水处理废油泥等。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置;含渣废水处理沉渣、生活污水处理污泥经收集后进行**回收利用;废机油、机修含油废物、含油废水处理废油泥规范贮存后,定期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 | 项目通过张贴公告、网上公示,报纸公示等方式开展公众参与工作,收集公众对项目环评文件的意见,公众参与工作基本符合《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要求。 |
2026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