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白云区云城西路西侧AB2807044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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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广州-白云区
发布时间: 2026年11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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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区**西路西侧AB****044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

一、基本情况

地块名称:**市**区**西路西侧AB****044地块。

调查地块实施主体:******公司。

调查单位:****设计院有限公司、****公司。

检测单位:****研究院有限公司。

钻探单位:****设计院有限公司。

地块位置:**市**区**街道萧岗村,**西路以西,萧岗花园路以东,齐富路以南;。

地块调查面积:地块调查范围总面积为31981.00m2。

地块土地利用现状:空地、临时停车场及拆除平整地。

地块未来规划:二类居住用地(R2)。

调查缘由:调查地块原为工业用途。根据《**市建设用地规划条件》(穗规划**业务函〔2026〕12220号),调查地块规划用途为二类居住用地。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二、第一阶段调查

第一阶段调查开展工作时间为2026年6月-9月份。根据调查情况,调查地块历史沿革清晰。

(1)地块内使用历史情况

①1999年以前:地块内均为农田为主,农田主要用于种植水稻等农作物。地块权属为******联合社集体所有。②1999年-2012年:地块中北部、中部区域1999年开始****工业园楼栋厂房,入驻企业主****、皮具厂、包装厂****工厂;地****停车场划定为**机场配套场地,用于机场物资车辆临时停放使用,不涉及油品等有毒有害物质的存放;西南侧建成齐富农贸综合市场主要开展蔬菜、肉类、水产、副食品等各类农产品零售交易;同时地****停车场;2006****停车场区域拆除后形成裸露平整空地。此阶段地块权属为******联合社集体所有。③2012年-2025:2012年起地块中北部、中****工业园已转型改造为名珠创意园以及228创意园,场内原有厂房建筑主体保留,整体转型为产业办公、设计研发、电商仓储、企业****园区,主要吸纳文创设计、电商运营、商贸服务类企业入驻;2014年地块内南侧小部分平整硬化****停车场使用;此阶段地块权属为云****联合社集体所有。④2025年-至今:地块内整体仍为名珠创意园、以及228创意园,主要用于产业办公、仓储及小微企业经营使用,同时启动地块的征收改造流程。2026年名珠创意园开始陆续关停拆迁,至调查期间地表构筑物已经完全拆除;228创意园在2026年10月停产并启动拆除活动。

(2)相邻地块使用历史情况

①地块外北侧:1983年之前为农田;2000年至今主要为周边民居住宅,形成连片村落居住空间。②地块外南侧:1983年之前为农田;2000年主要为周边民居住宅与****停车场。2007****停车场停止运营并实施拆除清理。2009年至今,该场地经整****停车场投入使用。③地块外东侧:1983年以前,区域用地为农田及萧岗涌水系;2000年,该区域作为**机场配套跑道用地;2010年,受周边城市开发建设影响,原有跑道设施拆除,地块外东侧建成**西路以及**西路带状公园。④地块外西侧:1983年之前为农田;2000年至今周边民居住宅,形成连片村落居住空间。

(3)地块污染识别情况

① 调查地****工业园及齐富农贸综合市场,后工业区改造成为名珠创意园以及228创意园,一共有13栋楼,历史上****制衣厂、皮具厂等生产利用,对这些入驻企业的生产工艺、原辅材料及三废处理分析,从保守的原则识别潜在特征污染包括:石油烃(C10-C40)、丙酮、2-丁酮、苯系物。

②根据地块周边50m范围内的利用历史沿革,主要为****商铺,不涉及工业生产及利用,也未发现存在有毒有害物质存放及使用,以及危废废物存储及处置的情形,因此综合分析地块周边的利用对地块造成污染的可行性较小。

由此确认本地块潜在特征污染物为:石油烃(C10-C40)、丙酮、2-丁酮、苯系物,潜在污染区域为地块内原先萧岗二社工业区。

三、初步采样调查

调查单位技术团队于2026年10月开始组织开展土壤污染状况初步采样调查。进场采样土孔钻探于2026年10月16日—19日完成,共完成地块内17个土孔钻探工作,其中4个钻探点位中**4口地下水监测井;于2026年10月25日地块外山林地土壤对照点位采集2个土壤样品(不含现场平行样);因此本次地块内土孔钻探与对照点共采集了85个土壤样品(不含现场平行样)。土壤检测项目包括理化性质(2项),重金属(7项),挥发性有机物(27项),半挥发性有机物(11项)与其他特征污染物(3项)。

地下水采样于2026年10月25日完成,地块内4个地下水监测井共采集4个地下水样品(不含现场平行样)。地下水检测项目包括:理化性质(2项),重金属(7项),挥发性有机物(6项)与其他特征污染物(3项)。

(1)土壤样品分析和评价

本次采样调查在地块内共采集83个土壤样品、地块外共采集2个对照点样品,因此本次采样调查共采集了85个土壤样品(不含平行样)。

地块未来规划为二类居住用地,故选用《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与相关推导值作为评价标准,各检测项目检测结果和分析结论如下:

① 对照点土壤样品重金属7项指标中,除六价铬未检出外,其余重金属均有不同程度检出,检出结果均较低,无异常情况;对照点土壤样品有机物指标除石油烃(C10-C40)外均未检出,有检出的石油烃(C10-C40)检出结果均较低,无异常情况。

② 现场共采集83个场地内土壤样品(不含平行样),除六价铬外,其余6种重金属指标在送检土壤样品中均有不同程度检出,有检出的重金属指标检测结果均未超过一类用地风险筛选值。有机物指标中,挥发性有机物指标中除“二氯甲烷、丙酮、2-丁酮”3个指标在部分样品中有检出外,其余挥发性有机物指标均未检出;半挥发性有机物指标均未检出;石油烃(C10-C40)指标在部分样品中有检出。有检出的挥发性有机物指标及“石油烃(C10-C40)”检出数值均未超过第一类用地土壤风险筛选值与相关推导值。

(2)地下水样品分析和评价

本次调查在地块内设置了4口地下水监测井,采集地下水样品4个(不含平行样品),地下水样品pH值在5.0~7.4之间,浑浊度在72~310之间,均大于标准限值,其可能原因是含水层有粒度细小的黏土颗粒物,可透过水井筛管进入监测井中,引起浊度上升。由于调查地块所在区域地下水未开发饮用,不存在暴露途径,且浊度不属于污染危害指标,因此本次调查认为地块内地下水对人体健康的风险可接受;

地下水样品中重金属7项指标除“六价铬、汞”指标在地下水样品中均未检出外,其余5种重金属指标在部分地下水样品钟均有不同程度检出。有检出的重金属指标均未超出筛选值;挥发性有机物8项挥发性有机物指标均未检出;可萃取性石油烃(C10-C40)在4口监测井地下水样品中均有检出,均未超出相应筛选值。

四、总体调查结论

本次初步采样调查土壤样品中所有检出污染物指标的检测结果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及相关推导值。

地下水样品所有检出污染物指标的检测结果均低于《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Ⅲ类水质及相关推导值;浊度指标超过相应的筛选值,其可能原因是包含有粒度细小的颗粒物,可透过水井筛管进入监测井中,引起浊度上升。由于调查地块所在区域地下水未开发饮用,不存在暴露途径,且浊度不属于污染危害指标,因此本次调查认为地块内地下水对人体健康的风险可接受。

因此,综合判断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无需开展进一步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地块可以按照规划用途进行开发利用。

五、报告公开情况

该报告不存在《****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五、十六条规定的不予公开的情形,在征得土地使用权人同意的情况下,本报告可以公开。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