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 项目编号 | **** | 项目名称 | 海科兴战略**产业园未来大厦J栋8-9楼、H栋14-25楼 |
| 起始日期 | 2026年11月02日 09时00分00秒 | 结束日期 | 2026年11月13日 18时00分00秒 |
资产信息
| 资产现状 | 未租 | 地址 | **省**市**区**市海科兴留学生产业园 |
| 面积/数量 | 21876.10平方米 | 权属情况 | 不动产权属证书 |
| 资产性质 | 厂房类 | 是否涉及优先承租权 | 否 |
招租信息
| 出租期 | 6年 | 响应有效期 | 120个自然日 |
| 免租期 | 6个月(J栋8~9楼厂房部分8个月,H栋14~25楼部分6个月(包含租赁期内,在租赁期限第一年 12个月的租金中均摊扣除;承租方负责涉及后续装饰升级改造,以及运营所需升级改造而产生所有费用)) | 租金是否含税 | 是 |
| 签订合同期限 | 《成交通知书》出具后30个自然日 | 招租底价 | 489,343.56元/月(含税、1.J栋8、9楼为23元平方米/月;2.H栋14-25楼为22元/平方米/月。) |
| 租金的递增 | 含税,本租赁方案内出租物业租金涨幅率均按照租赁期前3年租金不递增。自第4年起,每满2年递增一次。本合同期内共计递增2次(即第4年、第6年),每次递增幅度为3%;租赁期第4年起,若当期的租金价格高于或低于同片区同档次市场调查价格15%的(以监管方****园区****公司)调查结果及核实情况为准),监管方和承租方共同启动项目租金调整评估工作,租金递增率维持不变(递增3%)。双方共选取三家具备房地产一级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按照整体租赁模式进行租金评估,其中监管方选取二家,承租方选取一家,三家机构的平均评估价值作为下一个合同年的起始租金依据;若租金价格未偏离同片区同档次市场租金±15%的,则下一合同年租金仍以原租金标准定价为基数执行递增。 | 租金支付方式 | 月付 |
| 资产用途限定 | 厂房,宿舍(J栋8~9楼为厂房、H栋14~25楼为宿舍) | ||
| 履约条件 | 1.签约时限:承租方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布后的30自然日内,签订租赁合同,否则视为承租方违约,监管方有权不予退还交易保证金,并重新出租物业,且无需对承租方承担任何赔偿责任。如有特殊情况需延迟签约,由监管方与承租方自行商议合同签订时间。 2.物业交付:物业整体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厂房、宿舍均按现状交付承租方使用。承租方需对承租物业进行深入了解及实地考察,知悉并且了解标的物瑕疵,并同意承担该瑕疵带来的全部风险。水电消防设施等以现状移交,承租方不得以用地性质、水电消防设施不齐全、未能满足其使用等为由,向监管方提出改造升级要求以及赔偿(补偿)要求 3.承租方按时向监管方支付租金、租赁保证金等各项费用,承租方拖欠租金60日以上,监管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租赁保证金,并收回租赁房屋。 4.项目改造:一是承租方负责对已建成房屋实施包括但不限于房屋结构检测及加固、外立面改造、内部装修改造、水电设施设备改造、屋面防水改造以及消防系统等一切工程的报批报建和验收工作,并承担本项目的全部投资。二是出租的物业用途以监管方提供的房屋用途为准,未经监管方许可,承租方不得加建任何形式建筑物或构筑物,不得拆除已有建筑物。承租方若要改变物业用途、因经营需要搭建临时建筑物或因外立面改造需求加建构筑物的,必须征得监管方同意,并自费、****政府审批程序,包括但不限于许可审批、施工备案、消防报审、政府批文、经营证照等。三是承租方应自行将所有升级改造方案报经监管方书面同意,并办理施工报建手续后(法规规定可不报建的除外),方可进行升级改造。 5.业态及房屋使用要求:一是承租方不得利用租赁房屋从事对空气、水源等有严重污染的生产,不得从事具有放射性和超出环保噪声要求的生产。二是禁止利用出租物业从事危害公共安全、公共利益和侵害他人正当权益的活动;禁止利用租赁房屋从事无照无证经营和传销、非法集资等违法活动以及法律法规及房屋租赁合同禁止的其他行为。 6.安全责任:承租方为承租物业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承租范围内的治安、维稳、消防、环保工作,从租赁合同约定的起租日起,直至合同期结束。如在承租范围内发生治安、维稳、火灾事故及影响生态环境的情况,承租方应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责任,并承担给监管方或出租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7.维修责任:监管方仅负责属于业主维修责任范围内的维修维护,并按0.25元/㎡/月收取本体维修金。超出该范围外(包括但不限于租赁房屋内的墙面、地面、电路、门窗、消防设施以及其他的基础设施等)的维修责任均由承租方承担,与监管方无关,维修产生的相关费用由承租方承担。由于承租方的作为或不作为导致该物业及其设施损坏的,承租方须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不及时维修导致漏水、墙面脱落或使用过程中任何导致人身损害等引发的一切损失及赔偿责任)。 8.承租方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向监管方出具书面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承租方在租赁期内应支付的所有款项。若承租方未按前款提供有效保证,即构成违约,监管方有权没收租赁保证金,并保留追究其他违约责任的权利。租赁期内,如承租方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承租方须在变更完成前,促使新控制方向监管方出具新的连带责任保证;逾期未提供的,视为违约,监管方有权依约追责。 9.转租分租:承租方在租赁期内合法自主经营,物业不得整体转租,经监管方同意允许转租、分租,承租方需对分租户的合同向监管方备案,转租、分租期限不得超过租赁合同及补充协议约定之期限。承租方应于转租、分租行为发生之日起一个月内将转租、分租合同交给监管方备案,并承诺对承租的物业加强管理,确保次承租方不得再将物业部分或整体转租给他人进行牟利,杜绝承租方及次承租方将物业H栋14~25楼宿舍,以钟点房、日租房、床位租赁等以及类似方式进行牟利,监管方书面同意除外。承租方经营出租住房的,应当以原始设计为居住空间的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不得分割出租,房间人均租住建筑面积不得低于8㎡。承租方经营出租住房过程中不得虚增租赁面积,且不得以任何其他名义(包括但不限于水电服务费等名义等)变相虚增水电费。 10房屋返还:承租方在租赁期内任何时间或在租赁期结束时以任何理由迁出租赁物业,属监管方所有的财产不得搬走或损坏,承租方于租赁期间新增加的合法所有的可移动资产由承租方搬走处理,其他与物业不可分离的设备、不可移动的装饰装修无偿归监管方所有。承租方在搬离物业时,不得损坏装修物和设备,并保持门窗、电梯、水电等设施设备完好,如有损坏应予以赔偿。 11.履约考评:承租方在合同到期前3个月提出申请续租的,监管方将对承租方进行合同履约评价,履约评价合格且承租方接受监管方提出的续约条款,可优先续租。 | ||
| 其他补充说明 | 1、交易服务费按《关于印发********交易中心)业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深交易〔2023〕69号)要求收取,由成交人支付,交易服务费应在收到缴款通知书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缴纳; 2、成交人应按照《付款通知书》****集团支付交易服务费,成交人支付本次交易服务费后,****集团向成交人发放《成交通知书》,成交人按照《成交通知书》与招租人签订合同; 3、本项目有房产证、有主体消防,无单独变压器,园区统一供电,有电梯。 4、不允许联合承租;物业空置; 5、租金优惠: (1)J栋8、9楼厂房部分,前3年享受20%租金价格扣除优惠(按最终成交价的80%计算); (2)H栋14-25楼宿舍部分,前3年按租金标准定价(成交价)支付。 (3)厂房、宿舍租赁期第4年起,若当期的租金价格高于或低于同片区同档次市场调查价格15%的(****园区****公司,以下简称“监管方”,调查结果及核实情况为准),监管方和承租方共同启动项目租金调整评估工作,租金递增率维持不变。双方共选取三家具备房地产一级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按照整体租赁模式进行租金评估,其中监管方选取二家,承租方选取一家,三家机构的平均评估价值作为下一个合同年的起始租金依据。租金评估采用市场比较法进行评估,双方需于租金评估启动半年内完成评估工作及签订补充协议,任何一方逾期完成的,另一方有权根据已完成评估的平均评估价值作为下一个合同年的起始租金,并予以执行。租金评估调整每3个合同年最多执行一次。若租赁期第4年起,租金价格未偏离同片区同档次市场租金±15%的,则下一合同年租金仍以原租金标准定价为基数,按原递增率执行; 6、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含)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采取网络竞价(多轮报价,阶梯价为:10938.05元/月(即对应单价为0.5元/平方米/月)),延时报价时间为5分钟; 7、意向承租方应充分知悉,报名期间可在阳光租赁平台取消报名,报名公告期满后,若成为唯一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须与招租人采取协议租赁,租赁价格不低于招租公告中设定的招租底价。若意向承租方未按照相关规定与招租人进行协议租赁的,招租人有权扣除交易保证金; 8、交易集团交易保证金的处理 (1)被确定为承租方的意向方,可通过以下选择办理交易保证金退还手续:①在********公司收到交易服务费后,依据《转账委托书》,在3个工作日内转至出租方指定账户作为租赁押金与水电费押金。交易保证金高于租赁押金与水电费押金时,********公司将相当于租赁押金与水电费押金的部分转至出租方指定账户,余额部分按《转账委托书》要求在办理手续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处理。交易保证金低于租赁押金与水电费押金时,********公司将交易保证金转至出租方指定账户作为租赁押金与水电费押金,差额部分由承租方补足;②承租方向出租方支付租赁押金与水电费押金后,提供出租方开具的租赁押金与水电费押金收据,交易集团在收到的3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保证金不计利息按原路径退回。 (2)未成交的意向承租人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交易集团将在交易结果公示后的1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返还。 9、现场踏勘时间:报名前,意向承租人可联系招租人进行现场踏勘了解项目情况以及周围环境,无论意向承租人是否查看标的,意向承租人投标时均视为已充分了解并认同标的物现状,成功承租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等为由放弃承租、拒签租赁合同。 现场踏勘联系人:梁先生,联系电话:159****6910。 10、澄清事项:意向承租人认为招租公告存在不明确、不清晰和前后不一致等问题的,请将疑问以书面方式(加盖公章)送达********公司,逾期不予受理。 11、质疑事项:意向承租人认为招租公告存在限制性、倾向性、其权益受到损害的,请于公告规定的时间以书面方式(加盖公章)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质疑材料可以采用现场或邮寄方式提交。 | ||
租赁费用相关信息
| 物业管理费 | 4.4元/㎡/月(不包含在租金内) | ||
交易方式
| 交易方式 | 公开竞价(多轮报价) | ||
| 公告期满,仅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公示3个工作日后无异议采取协议租赁,但租赁价格不得低于招租公告中设定的招租底价。 | ||
| 公告期满,无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不**公告期限,信息公告到期自行终结。 | ||
项目日程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6年11月14日 16时00分00秒 | 答疑/澄清截止时间 | 2026年11月06日 18时00分00秒 |
| 异议/咨询截止时间 | 2026年11月06日 18时00分00秒 | ||
报名须知
| 报名方式 | 线上报名 | ||
| 潜在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企业意向承租方须符合下列条件(不含个体工商户): 1.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正常经营,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经营信息不存在异常情况(①提交营业执照;②由********公司工作人员在报名结****管理局网站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为准,查询信息需体现存续或在营或开业或在册); 2.企业实缴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万元(含)以上****银行回单或者其他能够证明实缴资本的官方材料); 3.企业信用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由********公司工作人员在报名结束后通过“信用中国”查询,查询网址:https://www.****.cn/xinxigongshi/shixinheimingdan/)、银行贷款不存在逾期情况(意****银行征信中心的企业征信报告); 4.提供格式自拟的承诺函承诺以下内容(致**市****基地****公司): (1)承诺企业及其股东、实际控制人未与**市龙****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发生经济纠纷或诉讼;未违反企业安全管理事项或未因承租方原因引发企业维稳事件。 (2)承诺知悉物业及周边现状,完全接受《房屋租赁合同》及租赁合同补充协议、物业租赁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所有条款。 (3)承诺营业范围符合本次招租物业的出租用途。 (4)承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经营信息不存在异常情况。 如出现任何违反上述(1)至(4)承诺的情况,监管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没收租赁保证金,由此引发的所有责任和相关损失由承租方承担,承租方对此无异议。 | ||
| 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如有); 4、****银行回单或者其他能够证明实缴资本的官方材料; 5、****中心的企业征信报告; 6、提供格式自拟的承诺函承诺以下内容(致**市****基地****公司): (1)承诺企业及其股东、实际控制人未与**市龙****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发生经济纠纷或诉讼;未违反企业安全管理事项或未因承租方原因引发企业维稳事件。 (2)承诺知悉物业及周边现状,完全接受《房屋租赁合同》及租赁合同补充协议、物业租赁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所有条款。 (3)承诺营业范围符合本次招租物业的出租用途。 (4)承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经营信息不存在异常情况。 如出现任何违反上述(1)至(4)承诺的情况,监管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没收租赁保证金,由此引发的所有责任和相关损失由承租方承担,承租方对此无异议。 注: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 ||
|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6年11月13日 18时00分00秒 | ||
交易保证金
| 金额 | 1,500,000元 | ||
| 收款信息 | 请有意向的潜在承租方登录阳光租赁平台,根据平台操作指引选择有意向的招租项目进行报名和缴纳招租保证金(阳光租赁平台地址:https://trade.****.com/ggzy/center/#/login) | ||
| 交易保证金交纳截至时间 | 2026年11月13日 18时00分00秒 | ||
交易机构信息
| 名称 | ********公司 | 地址 | **市**区**街道黄阁路383号 |
| 联系人 | 林工;黄工 | 联系方式 | ****9115;****9102 |
出租方信息
| 名称 | **** | ||
其他
| 特殊事项说明 | (1)意向承租方报名前应充分了解物业本身及周边的相关情况,并认真研阅招租信息的全部内容。意向承租方自愿报名参加物业承租的,视为已对交易标的物查验、知悉并且了解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同意承担该瑕疵带来的全部风险。 (2)如需装修及改建的报批、验收等手续及有关费用由承租方自行负责,承租方装****政府相关文件标准或要求,并及时将消防等相关部门的审批,验收合格文件复印给监管方。监管方同意承租方升级改造方案,并不代表该方案已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监管方或出租方只提供现有的相关物业资料给承租方办理相关手续,承****政府部门进行报批并办理相关手续,在取得有关部门批准前,承租方不得对该房屋实施相应行为,因升级改造产生的一切费用和风险由承租方承担。 (3)中标(成交)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取消中标(成交)人资格,已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交易集团在扣除交易服务费后,按照监管方要求处置剩余保证金。****集团造成损失的,中标(成交)人应当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①在交易公告规定的投标/响应截止后撤销交易文件或者作出撤销交易实质行为的; ②在被确定为成交人后无故放弃中选资格或存在未按交易文件要求签订合同等不参与后续交易活动情形的; ③经相****委员会认定响应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的; ④经相****委员会认定响应方提供虚假主体材料或证明文件的; ⑤存在其他违法违规或违反交易文件约定情形的。 交易保证金金额不足以****集团损失的,****集团可以向存在过错的意向方、承租方进行追偿。 (4)承租方升级改造投资成本在首次签订租赁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间内(所有装修改造折旧期限不得超过3年)折旧完毕;如合同到期、因承租方原****政府征拆行为等不可归责于监管方的原因终止合同的,承租方无权向监管方主张任何升级改造补偿。 (5)承租方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国的政策、法律法规,必须以承租方的名义按本招租信息内容为准办理各项审批手续。获准营业时,将营业执照、消防、卫生等相关审批验收文件复印件提交给监管方。 (6)监管方或出租方对本项目按现状移交给承租方,承租方不得以用地性质、水电设施不齐全、未能满足其使用等为由,向监管方或出租方提出赔偿(补偿)。承租方不得损害房屋主体结构,影响房屋使用安全,如经营所需,须对房屋及其配套设施进行装修、改造、升级等,需按照监管方审核意见调整装修设计与施工管理,并须依法按章办理报批、验收手续,一切费用和责任由承租方承担,并于装修前,将装修图纸报项目监管方审定后,方可实施。为保证项目的整体装修档次和风格,****公司可对装修图纸提出适当的修改意见,****园区物业公司提出的合理、可行的修改意见,承租方应积极配合修改。 (7)如承租方在租赁期间存在合规转租分租行为的,在租赁期限届满或合同解除时,承租方负责清退所有租户并承担由此引发的所有法律责任。租赁期限届满,承租方在租赁期内如有装修及改建投入的,监管方或出租方不予赔偿,监管方有权要求承租方恢复原状或无偿归监管方所有,承租方对此无异议。 (8)承租方在租赁期内任何时间或在租赁期结束时,不得损坏监管方所投入的装修及与租赁房屋不可分离的设备等,并保持门窗、电梯、水电等设施设备完好,如有损坏应予以赔偿(自然使用损坏除外),监管方有权根据评估定损结果在租赁保证金中直接扣减。 (9)自物业交付之日起,承****政府部门、管理单位要求缴纳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水电费(包括排污费)、电视费、电话费、网络费、物业管理费、房屋内部维修费等。 (10)租赁楼层公共区域的日常维修、清洁服务以及水电空调能耗等可量化、可分割的物业服务项目,将由承租方承担。其余不可分割的基础性物业服务内容,将继续按照原****公司执行,确保服务连续性与稳定性。 (11)其他条款详见监管方或出租方制订的租赁合同及补充协议、安全生产管理协议,监管方或出租方有权在签订租赁合同及相关补充协议之前对不影响合同实质性的条款作适当调整。 (12)租赁存续期间,允许监管方对标的物业实施带租出售,物业出售后,本租赁合同继续对物业受让方有效,物业转让不影响本租赁合同效力,受让方承继原租赁合同全部权利义务。 (13)物业的产权人为**市****基地****公司,授****园区****公司为资产监督管理方(由监管方代为履行本次招租项目租赁合同及补充协议的权利和义务),现委托****招商运营管理,开展物业公开招租,成交后,成交人与**市****基地****公司签订合同。 (14)承租方在租赁期限内,不得以用地性质、水电设施不齐全、未能满足其使用,以及其自身经营问题等任何理由,向监管方或出租方,提出部分提前退租(减少租赁面积),若提前解除租赁合同,须将所承租的J栋8与9楼、H栋14~25楼,全部物业一次性办理退还,并按合同约定违约条款处理: ①承租方向监管方支付相当于合同解除前最后一个月月租金标准的违约金(由监管方从承租方缴纳租赁押金中直接扣除,如承租方缴纳租赁押金不足的,承租方应当另行向监管方支付。); ②承租方提前1个月通知监管方(未提前1个月通知的,承租方可以用支付监管方相当于解除前最后一个月月租金标准的补偿款的方式代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