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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名称 | **海吉星转运三轮车服务业务外包 | 项目编号 | **** |
| 项目地址 | **省**市**区海吉星农产品物流园 | 项目类型 | 服务 |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谈判 | 项目行业分类 | 信息系统集成服务 |
| 公开方式 | 邀请 | ||
| 资金来源 | 国有100% | ||
| 项目概况 | 为全面提升**海吉星市场物流运转效率、安全保障与整体形象,计划将场内转运三轮车服务业务****公司,由其负责实施转运三轮车专业化、统一化、数字化、规模化的运营管理,全面升级场内转运服务体系。 | ||
| 邀请函名称 | **海吉星转运三轮车服务业务外包 | ||
| 发送时间 | 2026-10-31 22:30 至 2026-11-10 14:30 | ||
| 标段名称 | **海吉星转运三轮车服务业务外包 | 标段编号 | ****-01 |
| 报价方式 | 总价 | ||
| 采购控制价(元) | 936000 | ||
| 采购控制价(大写) | 玖拾叁万陆仟元整 | ||
| 采购控制价说明 | √最低限价(总价):人民币936000元; √最低限价说明或其计算方法:供应商可以向上竞价,且不得低于上述金额最低限价。 最低限价936000元=暂定三轮车数量为78辆ⅹ单辆车月度承包费不低于600元ⅹ年度服务按10个月计算ⅹ2年,供应商的响应总价不得低于936000元,单辆车月度承包费不低于600元。 | ||
| 评审方法 | 其他 |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
| 是否评定分离 | 否 | ||
| 是否递交申请资料文件 | 否 | ||
| 是否接受联合体 | 否 | ||
| 服务期(天) | 730 | ||
| 服务期说明 | 自合同签订日期起,服务期2年。 | ||
| 招标/采购范围 | 1.服务内容:负责在**海吉星农产品物流园提供转运三轮车服务业务,每月向海吉星支付承包管理费用。 2.外包价格:本次采用最低限价报价规则,报价不得低于对应限价标准,低于限价的报价作无效响应处理,在所有合理有效报价中报价最高的服务商获得中标资格。 一是最低限价核算规则:最低限价以2026年**海吉星同类服务成本为基准核算:基础服务配置为缴费转运三轮车78辆(基于2025年转运三轮车月均62辆基数,在2025年的月均基数上调25.80%)。 二是年度服务核算周期:单辆车月度服务成本基准为600元,年度服务按10个月核算(基于两方面历史实际因素设定:1、遵循原有管理要求,针对三轮车保险投保用户,设置减免1个月费用的专属优惠政策;2、结合春节假期人员集中返乡、园区生产配送需求回落的规律,****园区三轮车整体运行活跃度、实际使用量将出现阶段性明显下降,对应减免1个月服务费用。 三是两年期总最低限价核算:本项目服务期为2年,基础服务部分总最低限价为936000元。 3.增量收益:本项目支持服务商在基础车队规模外扩大专业转运车队配置,提升服务保障能力。同时为充分培育市场生态、撬动服务商加大**投入的内生动力,消解其前期车辆购置、安全管控体系搭建、服务标准打磨的投入成本压力,同步确保所有新增运力全部纳入规范化管控轨道,双方约定扶持期内的让利规则,双方约定**首两年内,对应业务产生的增量营收部分,我司不予额外加收费用。 | ||
| 资格条件 | 1.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国内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2.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提供“信用中国”(www.****.cn,查询“信用服务”栏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失信被执行人”网站截图或者下载信用信息报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中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网站查询截图。 3.与其他投标供应商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 ||
| 招标文件获取开始时间 | 2026-10-31 22:30 |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6-11-10 14:30 |
| 质疑截止时间 | 2026-11-05 17:30 | 澄清答疑截止时间 | 2026-11-06 17:30 |
| 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6-11-10 14:30 | ||
| 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 | 2026-11-10 14:30 | ||
|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 ||
| 招标文件获取地点 | **阳光采购平台 | ||
| 开标时间 | 2026-11-10 14:30 | ||
| 开标地点 | **阳光采购平台 | ||
| 采购单位 | 采购单位名称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市******社区丹农路1号 | |
| 联系人 | 郑工 | |
| 联系电话 | 135****1272 | |
| 对外监督人员 | ||
| 对外监督电话 | ||
| 采购代理单位 | 代理单位名称 | **** |
| 代理单位地址 | ********社区**西路3185号**智谷产业园A座2501 | |
| 联系人 | 胡金宝、邓志宏 | |
| 联系电话 | 173****0235 |
温馨提示
1.本采购项目在**阳光采购平台实施,采购信息的真实性由采购人负责,请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注意以下事项:
(1)请通过以下链接(https://ygcg.****.com/yhzn)获取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等文件,熟悉平台操作流程;
(2)供应商编制响应文件,需事先安装平台电子文件编制工具,请通过**阳光采购平台—>用户指南—>工具下载(https://ygcg.****.com/yhzn)处下载安装。
2.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采购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采购文件规定的异议时限内通过平台系统向采购人/代理机构在线提出,采购人/代理机构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在线答复。
3.**阳光采购平台为全流程招标采购项目提供投标保证金代收代管服务,供****银行转账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保证金应通过平台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号缴纳,投标保证金收款单位为“****公司”。****银行转账至采购人账户,相关资金风险与交易平台无关,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对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或项目所在地主管部门另有要求的,采购人须严格遵循项目所在地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组织招标采购。采购人未按要求执行,如未正确选择交易平台等,相关后果由采购人自行承担。
5.平台客服热线0755-****8999,转接依次按5,按1(服务时间:工作日9:00-12:00 14:00-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