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招募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西河路18号地块合作运营方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10月31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招标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市**区西南街道西河路18号,涉及地块二公共通道(土地面积9,899.48平方米),地块一闲置部分土地面积共24,480.57平方米,合计约34,380.05平方米(见西河路18号地块**运营方案(以下简称“方案”)附件1、2)。目前地块处于闲置状态,结合地块及周边实际情况,经初步研究,本项目地块已具备良好区位条件与停车服务、商业配套基础。

二、西河路18号地块一、地块二土地基本信息:

序号

所属地块

物业编号

物业地址

物业

类型

面积

(㎡)

备注

1

地块一

****

西南街道西河路18号地块一之一01

净土地

3,136.00

3

TAB0074

西南街道西河路18号地块一之一03A

净土地

16,660.25

4

TAB0076-B

西南街道西河路18号地块一之一04

净土地

3,296.73

5

TAB0075-B

西南街道西河路18号地块一之一公共通道

净土地

1,387.59

公共通道

6

地块二

TAB0065-B

西南街道西河路18号地块二之十一

净土地

9,599.48

公共通道

7

TAB0100-B

西南街道西河路18号地块二之十六

净土地

300.00

合计:

34,380.05

下载

三、**运营方式

为强化项目统筹管理,提升国有资产收益,本项目提及的地块一、地块二拟采用整体打包方式对外公开招募**运营方,由运营方对两地块实施统一规划、统一管理、统一收费。两地块相邻边界之间设置两套停车收费系统,实行两地块间进行物理分隔,实施双系统独立计费管理、独立数据存储、独立账单核算,作为**双方对项目账务结算依据。

鉴于本项目地块范围已建成淼创产业园,该园区商业氛围成熟,已进驻商户业态多样,包括水果批发与零售、餐饮服务、体育娱乐、汽配维修、二手车交易等多种业态,且在本项目地块二公共通道范围已设置停车位,****园区良好的营商环境以及确保本项目场地提供方(以下简称:委托方)的收益,因此,本项目设置分区运营管理、分类收益保障与分配机制。具体如下:

(一)统一管理、分区运营与双系统核算总则

地块一与地块二的全部停车**由运营方一体化统筹管理,运营方负责整体投资、系统建设、日常运维及收费服务工作。为满足项目地块车流动线的需求,运营方须对两地块进行物理分隔,在两地块相邻边界之间设置两套停车收费管理系统(含道闸、监控、标识牌等),实行车辆在两地块之间运转时“离场即进场、一出一入”的管理模式,满足两地块分区管理要求,实现双系统管理。所有入场车辆(含月租车、优惠车、临停车等)按所在地块区域纳入对应收费系统进行管控与数据记录,并按车辆停放所在地块区域停车时长及所在地块的停车收费标准进行分区核算。两地块运营成本不独立核算,收入归属及分配按方案约定执行,不因成本统筹而改变。运营方与委托方按方案约定,从纳入分成的收费数据中参与收入分配;明确排除的项目按特别约定处理。

(二)保底收入机制

为保障委托方基础收益,地块二公共通道内规划使用的停车位(见方案附件3),由运营方按月租车位方式向委托方支付月租停车费,作为委托方提供本项目场地的固定保底收入。现阶段按98个车位、参照本项目停车收费标准中的小车车型内部车辆月租车收费标准计算,每月固定停车费为11,760.00元(即:120元/月/个车位)。该保底收入独立于本项目后续经营分成之外,运营方须按月足额支付给委托方,不受实际车位使用情况影响;运营方足额支付地块二停车位固定停车费后,委托方不再与运营方就地块二停车位运营收入进行对账。

(三)收费分类与外来车辆管理

1.地块二进场车辆以运营方实施的停车收费标准及管理要求进行管理。

2.地块一进场车辆不纳入地块二停车收费标准及管理要求的范围,仅区分外来临时车辆和月/半年/全年停放车辆,对于大车中的货车类涉及与小车换乘问题,其收费及停放规则:采用“主车月租/半年租/年租+附属车优惠”模式。主车,指已办理月租、半年租或年租的货车;附属车,指与同一辆货车或同一名司机绑定的一辆小型换乘车,且仅限一辆,不单独办理小车月租。附属车经与主车关联登记后,可按50元/月的优惠标准停放。临时货车不享受附属车优惠。

地块一、地块二收费系统分别执行上述分类规则,不得混用。

(四)项目专户与资金结算

1.运营方须于本项目合同签订后10个工****银行开立用于本项目运营的专用账户,****银行的惠市宝进行项目资金归集、分账、结算及支付管理。

2.该项目专户仅限用****停车场收费、经营收入归集、支付双方分成款项等相关资金收付,不得与运营方其他项目或自有资金混同。

3.地块二保底收入按固定月租车位方式结算,不纳入双方**经营对账;地块一停车收入及双方确认纳入分成的其他经营收入,仍按方案约定通过该专户结算并对账。运营方应保证专户资金流水真实、完整,并接受委托方核查。

四、收入分配机制

(一)**y式

本项目的**场地由委托方提供,运营方负责项目投资、建设、设备投入、日常运营及现场管理,双方按本项目约定的比例对纳入分成范围的经营收入进行分配(见方案附件4)。

(二)成本与费用承担

**项目相关成本、费用按以下约定承担:

1.**场地:由委托方负责提供西河路18号地块二公共通道及地块一闲置部分,面积合共约34,380.05平方米作为本**项目地块。

2.人员费用:停车场配备不少于2名安保人员负责日常管理,安保人员薪酬福利等全部费用由运营方承担。

3.场地建设及设备投入:停车场运营及拓展项目所需的场地建设、停车收费系统、车场喷淋等设备设施投入,由运营方承担,设备权属归运营方。

4.日常运营费用:维修维护、网络通讯及其它费用,即包括但不限于场地及设备的日常维修维护、网络通讯、运营设备、水电、保洁等费用,由运营方承担。

5.税费:**项目运营期间,运营方应按约定向委托方支付分成款。委托方在收到分成款后,按照税收法律法规向运营方开具合法有效的发票。运营方在项目运营过程中向服务对象开具的经营发票由运营方自行开具,并依法承担相应税费及开票责任。除另有约定外,双方因履行方案产生的其他各项税费,由双方各自依法承担;因一方未依法开票、纳税或发票不合规给对方造成损失的,由责任方承担赔偿责任。

****停车场收费标准

停车场收费标准须经双方审核并一致确认,同时对外公示后方可按标准执行,其中一方未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不得单方调整。

(四)收入分配与特别约定:

1.地块一与地块二分区管理:两地块间进行物理分隔,实行双系统分区管理,按车辆停放所在地块区域停车时长及所在地块的停车收费标准进行分区核算,所有进场车辆的停车信息纳入双系统数据记录,分区归集、分区核算。

2.地块二保底收入:地块二公共通道内已规划使用的停车位,由运营方按月租车位方式向委托方支付月租停车费。现阶段按98个车位、参照本项目停车收费标准中的小车车型内部车辆月租车收费标准计算,每月固定停车费合计11,760.00元(即:120元/月/个车位)。该费用作为委托方提供场地的固定保底收入,独立于本项目后续经营分成之外,运营方须按月足额支付给委托方,不受实际车位使用情况影响;运营方足额支付地块二停车位固定停车费后,委托方不再与运营方就地块二停车位运营收入进行对账。

运营方不得任意调整(增加或减少)地块二停车位,若运营方需对地块二停车位进行调整的,须经双方审核并一致确认后方实施(仅应消防等职能部门规定要求调整的除外)。若因消防等职能部门要求调整的,运营方应及时提交相关职能部门要求调整的文件或依据,且不得妨碍、阻塞消防通道。停车位调整后,运营方应按调整后的实际车位数量及月租费标准向委托方支付保底收入,不得拒绝或迟延支付。若运营方擅自调整车位或占用消防通道的,委托方有权要求限期整改并追究违约责任;因占用消防通道而造成的一切责任,由运营方自行承担。

运营方应优先保障产业园内部实体商户的日常停车需求,须按消防安全规范要求管控地块二区域内的车辆停放秩序,地块二区域内的****园区内实体经****园区场地且不占用公共通道规划车位的商户车辆)、园区商户的消费客户的车辆停放范围;对于临停车辆,运营方应指引其停放至地块一区域范围。

3.地块二全部停车收入(含消费客户超时停车费、外来临时停车费等)归运营方所有,委托方仅按月收取运营方固定月租保底收入,运营方足额支付固定停车费后,委托方不再参与地块二收入分成及对账。

4.地块一灵活处置机制:若有意向承租方对地块一区域内的整体或部分土地进行租赁,委托方有权将该地块区域收回**运营权并对外出租,该租金收入归委托方所有,不纳入本项目收入及分配范围。届时,对外出租区域相应停车位设置予以解除或调整,运营方须无条件配合完成停车位撤除、停车收费系统调整以及场地移交等相关工作,且不得就该部分租金收入主张分成。

5.地块一停车收入及双方确认纳入分成的其他经营收入,作为**项目可分配收入,按以下比例分配:委托方占可分配收入的40%;运营方占可分配收入的60%。

6.拓展经营收入除双方另有约定外,纳入整体经营收入核算。

五、**运营方的准入条件及选定方式

(一)准入条件

1.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合法存续,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个体工商户。

2.营业执****停车场服务、物业管理等相关内容。

3.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二)选定方式

在通过资格审查,并同意实质性响应方案核心条款,则以地块二98个停车位保底收入的每个车位单价为竞价标的单价,底价为120元/月/个车位,每次加价幅度为底价的5%,即6元/月/个车位,报价最高者为中标人。中标后月保底收益按“98个车位×中标单价”计算,按月足额支付,不受实际使用情况影响。若只有一个合格意向客户的,则按底价直接竞得。

六、不可抗力因素与项目合同终止

(一)本项目地块位于西南街道北江新区的重要节点,在区政府有关规划控制线范围内,土地的开发进程因应街道经济社会的发展不断进行调整,如因政府规划开发、政府部门对场地合规性提出异议导致本项目无法继续履行的,项目合同自动终止,双方损失各自承担,互不追究违约责任。

(二)本项目合同终止或解除后,运营方可自行取回归属己方的设备设施,不得破坏场地或建(构)筑物的原有结构。

七、**运营期限

本项目**运营期限为5年。

八、履约保证金:5万元。

九、其他约定:本项目地块范围内涉及的位于西南街道西河路18号地块一之一02土地(面积868平方米)已处于出租状态,由承租人作停车使用。该地块内已规划车位30个,该部分车位及区域独立于本项目之外,不纳入本项目经营收入范围。承租方及其许可使用方车辆经本项目停车系统闸口进出该租赁地块时,运营方及本项目不得收取任何费用。届时,承租方将提供该30个车位的车辆清单作备案。

十、以上信息仅供参考,项目具体状况以现场状态为准。

十一、本项目其他具体出售要求按《西河路18号地块**运营方案》等执行,运营方须详细阅读了解并接受全部的内容条款。

基本公示期:2026年10月30日至2026年11月9日

十二、报名时间、报名方式及地点

(一)报名时间:2026年10月30日至2026年11月9日下午17:00截止。如在公示期内无人申请的,则**公示期至有申请人为止。

(二)报名方式:

1.凡有意租赁本次公开招租物业的申请意向人须按招租条件****公司报名,签订有关竞价文件,并按竞价文件的要求缴交履约保证金。

2.申请意向人须全面阅读相关的竞价文件,并清楚了解物业现状,了解物业有可能需要通过竞价方式才能取得租赁权的事实。申请意向人缴纳履约保证金及签订竞价文件后,即成为申请人,同时视申请人对竞价文件及物业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3.交款后,由我公司开具履约保证金收款单据作为参加竞价资格的依据。

4.如公示期内只有1名租赁申请人,该申请人直接获得物业的租赁权,并在规定时间与其签订确认书。如公示期内有2名或以上的租赁申请人,租赁申请人成为竞价人,进入竞价流程。

(三)报名地点:****(**市**区西南街道环城路71号首层102)

联系电话:0757-****3200

(四)竞价方式

公开公告,网络竞价,按照不低于底价、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运营方后,在规定时间与其签订合同。

(五)竞价租赁资料取得

竞价意向人可于报名时间内,到我公司了解、垂询招租详情,报名时可索取详细竞价资料。

本公告内容的澄清、修改或补****公司(http://sszczx.cn/)的网站、电子显示屏、微信公众号发布,该内容为竞价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力。

如对上述公告内容存在异议的,请于****公司书面提出,逾期视为无异议。

下载

附件:《西河路18号地块**运营方案》

****

2026年10月30日

附件(2)
招标进度跟踪
招标项目商机
暂无推荐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