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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破产清算案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结果公示 各位债权人: ****法院审理的****(以下“债务人”)破产清算一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于2026年10月21日上午10时通过**中院破产案件一体化平台以在线视频会议的形式召开。截至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之日,经管理人审查,经管理人审查确认有表决权的债权人共1位。 本次会议对《破产财产管理及变价方案》、《以非现场方式召开后续债权人会议方案》共2个方案进行了表决,管理人现将表决结果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人数及表决票回收情况 本次会议应到有表决权的债权人57位,代表的债权总额为79,493,836.98元,实际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债权人57位,代表的债权总额为79,493,836.98元。 本次会议有表决权的债权人为57位,管理人回收表决票51份。 二、各表决事项表决结果 1、《破产财产管理及变价方案》的表决结果 同意该表决事项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56位,代表的债权额69,014,206.87元,不同意该表决事项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1位,代表的债权额10,479,630.11元。同意该表决事项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数量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人数的98.25%, 超过半数;同意该表决事项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所代表的债权额,占债权总额的86.82%,达到二分之一以上。 该表决事项经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 2、《以非现场方式召开后续债权人会议方案》的表决结果 同意该表决事项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55位,代表的债权额59,705,858.44元。不同意该表决事项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2位,代表的债权额19,787,978.54元,同意该表决事项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数量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人数的96.49%, 超过半数;同意该表决事项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所代表的债权额,占债权总额的75.11%,达到二分之一以上。 该表决事项经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 三、决议的法律效力 根据《企业破产法》第六十四条之规定,债权人会议决议,由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通过,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二分之一以上,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债权人会议决议对全体债权人均有约束力。 如债权人认为债权人会议的决议违反法律规定,损害其利益的,可以自债权人会议决议做出之日起十五日内,****法院裁定撤销该决议,责令债权人会议依法重新作出决议。 特此公示。 ****管理人 2026年10月30日 附件 3、一债会表决结果公示(环宇).pdf 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