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2023年、2024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上述两个****政府网公开发布遴选公告三次,在规定时间内均无单位递交申报书。为了推进项目建设,根据《关于印发〈**省2023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印发〈**区2023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印发〈**省2024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印发〈**区2024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面向社会第四次公开遴选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实施主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
二、遴选对象
****管理部门依法注册登记,为我区水稻、番薯、荔枝、蔬菜等种植户开展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且有一定规模、服务******社和农业服务型企业、科研机构等。
三、遴选条件
(一)从事种植业生产,或为种植业提供社会化服务,有一定规模、正常运行的辐射带动能力较强的农业服务型企业、专业服务组织、农民**社、科研机构等。能提供种苗研发、供应、农艺农机融合集成应用展示,或技术指导与信息服务、统防统治、农产品质量安全等服务。
(二)要有较高的产业服务及组织能力团队,配备一定数量、专业结构合理的技术人员,有一定的技术服务能力。有实习实****基地,具备举办现场观摩、展示,农民培训等条件。有能力开展良种良法推介,良技推广应用及示范观摩培训。项目实施期内开展或帮扶周边示范农户开展不少于1个(项)省级主导品种或主推技术示范推广。优先支持农业服务型组织承担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
(三)服务组织信誉良好,财务健全,并有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银行账户,没有税务、银行等部门的不良信用记录。
四、补助金额和资金使用范围
(一)补助金额。2023年度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补助资金10万元,2024年度8万元,合计18万元。两个年度资金分年建账、分别报账,不得相互调剂。
(二)资金使用范围。主要用于支持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组织开展良种良法推介、良技推广应用及示范观摩培训(含会务承办、场地与车辆租赁、资料编印),创新代耕代种、代管代收、全程托管、统防统治、“互联网+农机作业”等服务模式,为农户提供生产管护、存储加工等全程科技服务,以及对农户提供农机农艺融合集成应用展示等所需的化肥、农药、种苗、试验设施装备或其它物资投入的物化补助或资金补助。
(三)补助方式。项目采取先建后补的补贴方式。实施主体先行投入并开展服务,经区农业农村局按年度分别组织验收合格后,按核****财政局申请拨付项目建设资金。
五、选定方式
根据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需至少邀请3家服务单位进行遴选。鉴于2023年、2024年项目先后公告遴选均无单位报名,本次递交申报书的单位只要有一家或一家以上符合采购需求和条件的单位,****小组审核或择优筛选后报局党组审定。
六、提交材料
有申报意向的实施主体于2026年11月8日前将申报书(实施方案要详细,包含服务组织基本情况、项目资金预算表、服务的特色和亮点、农机设备、技术团队、技术负责人等基本信息)、佐证材料(营业执照、技术人员证书等资质证明)装订成册,材料均须加盖公章,一式十份邮寄或报送到****政策法规与科教信息股(5楼501室),逾期不予受理。
七、申报时间
2026年10月30日至2026年11月8日。
附件:1.****办公室关于发布2023年**省农业主导品种主推技术的通知.pdf
2.****农业农村厅关于发布2024年**省农业主导品种主推技术的通知.pdf
3.**区2023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主体申报表.docx
4.**区2024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主体申报表.docx
(联系地址:**区南调街道麻坡路沟尾市场对面****政策法规与科教信息股501室;联系人:穆麟,王倩芳联系电话:****016、****7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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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