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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联社******社系统2026年度中央财政资金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联社关于****承接**区、**湾新区2026年度中央财政资金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的批复》等有关文件要求,****代行**区、**湾新区2026年度中央财政资金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责任主体职责。
通过公示遴选公告、审核实施主体报名材料以及党组会议审议等程序,最终确定入选的实施主体为****。公示期间如对入选的实施主体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提出,并写明联系人姓名和联系电话,匿名信函将不受理。
公示时间:2026年10月29日—11月6日。
联系人:余承峰
联系电话:0662-****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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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