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遴选佛山市三水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10月30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招标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关于公开遴选**市**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

为加快推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做好我区2026年度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工作,****农业农村厅《2023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收回资金再安排一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实施方案》(粤农农计〔2026〕97 号)文件精神,******社2个、家庭农场4个,现公开遴选项目实施主体,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资金用途

******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夯实组织规范运行基础、应用先进适用设备设施、提升运营质量、强化服务带动能力,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不得用于购买在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范围内的农业机械,不得用于支付中介费用、兴建楼堂馆所、弥补预算支出缺口等与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无关的支出。

二、项目遴选条件

(一)主体条件

******社要依法设立登记,组织运转正常,制定财务、档案、盈余分配等管理制度并认真执行,经营效益良好,认真执行标准化生产技术规程,重视生产(质量)安全,产品品质优良,有正规稳定的销售渠道,有一定的品牌知名度,以本社成员为主要服务对象,带动农民增收作用明显。

****农场必****农场一码****农场,使用相应的财务记账软件工具,收支、库存等记录规范。开展标准化生产,执行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依规实行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

三是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无不良信用记录,未涉及非法金融活动,社会声誉良好。经营规模适度,用于生产经营的土地有准确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信息、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信息,相关合同订立规范,信息符合实际。

(二)建设条件

必做项:结合主体实际,从以下每个方面各选择至少一个点开展项目建设。

1.夯实组织规范运行基础方面。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利用信息化工具提升组织运行规范化水平。******社应用符合制度要求的财务管理软件,聘请专业财务会计人员或使用委托代理记账服务,按照《******社财务制度》《******社会计制度》要求进行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农场使用信息化记账工具实现生产经营独立核算。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加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辅导服务供给。

2.强化服务带动能力方面。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参与技术集成组装方案筛选、熟化,提高**生产技术到位率。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通过应用推广先进适用技术和模式,带动小农户提升综合生产能力和发展水平。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强化成员管理,通过盈余返还、订单带动、吸纳就业等方式与小农户建立稳定的利益联结关系。

提升项:根据实际需要,可从以下方面选择相关内容开展项目建设。

1.应用先进适用设备设施方面。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升生产过程的精细化、数字化、机械化水平,包括滴灌、水肥一体化、智能控制系统、农机作业监测设备及终端、农业生产相关机械的更新及购买(不含农机补贴范围内的机械)等。机库房、维修车间、烘干储运加工等必要的称量、除土、清选、输送等配套设施设备。开展此类建设内容需提供建设用地或者设施用地证明,符合规划,若租赁他人土地,剩余租期不少于5年。

2.提升运营质量方面。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实行标准化生产,规范生产记录档案,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和自律性检验检测制度。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注册商标,发展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和达标合格农产品,开展品牌化经营。****农场为******社,开展统一生产经营服务。******社****联合社,形成产业规模优势。******社根据发展需要办企业,**产业链条。

(二)绩效目标

1.对支持的主体实行名录管理,在农业农******社名录库、****农场“一码通”服务系统和**省现代农业服务平台(“粤农服”平台)填报获得奖补支持的主体信息。

2.贯彻落实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质增效带动小农户增收行动,提升联农带农水平。

三、项目遴选程序

有意申报的经营****农办初审,向区农业农村局申报(2026年以来,在省级实施方案下达前符合支持对象条件和建设内容要求的主体开展的相关建设,可以纳入项目支持范围,项目完工时间必须在2026年11月30日前,且不得以中介机构名义直接代理申报资金项目)→核查小组到实地核查项目实施条件并综合评估→根据评估情况择优确定扶持名单。

四、申报材料

申报项目****农业农村局提交如下申报材料:

(一)项目申报表;

****基地简介;

(三)项目建设方案;

(四)财务管理及生产管理制度;

(五)其它佐证材料。

五、报名方式及时间

符合条件且有意向申报的农业经营主体于11月10日前将项目申报材料装订成册****农办****农业农村局农村经济管理股报名。如对项目实施方案有修改意见,请于11月5****农业农村局农村经济管理股。联系人:徐先生,联系电话:****2156。

附件1:**市**区2023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收回资金再安排一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申报表.docx

附件2:**市**区2023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收回资金再安排—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docx

****

2026年10月30日


附件(2)
招标进度跟踪
招标项目商机
暂无推荐数据